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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文旅政法發〔2021〕40號
  2. [發文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
  3. [發佈日期] 2021-04-29
  4. [有效性]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印發《“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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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政法發〔202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駐部紀檢監察組,各直屬單位,國家文物局:

  為進一步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游業繁榮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我部編制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發展規劃》是指導文化和旅游系統“十四五”工作的總體規劃,請各地區、各單位高度重視規劃實施,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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