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22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證照分離”的總體要求,推進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規範特種設備生産(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和充裝單位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特種設備生産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現予批准發佈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種設備生産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5月13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發佈《特種設備生産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的公告
2019年第22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證照分離”的總體要求,推進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改革,規範特種設備生産(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和充裝單位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特種設備生産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現予批准發佈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特種設備生産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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