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於開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服務情況檢查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4〕8號)相關要求,現組織開展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服務情況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在有效期內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名單見附件1)。
二、檢查方式
平臺自查和現場檢查相結合。市經濟和資訊局將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進行現場走訪和實地檢查。
三、檢查內容
各示範平臺對照《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7〕156號)的相關條件,對2023年度服務情況進行自查,包括平臺運營管理、服務成效,是否發生重大事項變更(更名、經營範圍變更、重組等),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開展公益性服務、參與“一起益企”中小企業服務行動、中小企業服務月活動等情況;以及對享受支援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示範平臺服務中小企業情況、政策落實情況。
四、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國家示範平臺于2月20日前將2023年度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及自查報告(見附件3)發送至郵箱zhuyu@bjsidic.com。
聯繫方式: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處,王明康,55520845
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牛婧睿, 55520635
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朱玉,82176937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