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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2-30
  6. [發文字號] 京科發〔2023〕2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 《北京市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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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科發〔2023〕25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工作的指導,支援和鼓勵各類創新主體積極參與共性技術平臺建設,著力優化創新生態環境,持續提升産業競爭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更好支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工作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12月30日  


北京市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工作指引

  為進一步加強對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工作的指導,支援和鼓勵各類創新主體積極參與共性技術平臺建設,著力優化創新生態環境,持續提升産業競爭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更好支撐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經研究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功能定位

  共性技術平臺是面向産業技術需求,提供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的功能型載體,是重要的産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平臺以體制機制創新為核心動力,依託專業化的軟硬體設施、設備和高水準人才團隊,組織實施共性技術研發攻關,開展産業鏈供應鏈技術創新,以及為創新産品提供研發、設計、加工、生産、商業驗證等一種或多種技術服務,以加強産業共性技術源頭供給,助力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對組織調動産學研用等優勢資源,打通從基礎研究到應用研究、中試放大、工業化生産的鏈條,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企業體系建設,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加快形成新質生産力具有重要意義。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聚焦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領域面臨的市場失靈等問題,加大政府在規劃、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和引導,做好市區聯動,廣泛吸引行業領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各類創新主體參與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平臺建立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持續為行業提供共性技術服務。

  (二)堅持統籌謀劃與分類推進相結合。突出目標導向、任務導向,強化使命擔當,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強若干戰略必爭領域的共性技術平臺建設佈局,著眼産業發展對共性技術的需求,做好高精尖産業領域共性技術平臺建設佈局,“一平臺一方案”推進平臺建設,推動形成多層次、寬領域、功能型、開放式的共性技術平臺體系。

  (三)堅持技術創新與機制創新相結合。將促進産業技術創新、提升産業整體技術水準和國際市場競爭力作為共性技術平臺的核心功能,推動平臺積極引入國際國內創新資源和要素,成為産業技術創新的組織者、引領者和推動者。堅持以機制創新激發平臺的運營活力,推動平臺在項目組織、資源整合、資金投入、人才激勵等方面持續改革創新,促進平臺良性運作。

  (四)堅持盤活存量與培育增量相結合。對各類技術創新平臺、基地等資源進行梳理,加強規劃指導,做好政策引導,實施分類支援,推動各類存量平臺改造運營機制,提升對外開放服務的水準。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以及顛覆性技術等領域,前瞻佈局建設一批共性技術平臺,支援平臺加強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能力建設,培育打造一批在行業內具有較大知名度和較強影響力的平臺,持續提升科技創新策源能力。

  三、建設條件

  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均可在京牽頭建設共性技術平臺。鼓勵各類已建立的技術創新中心、産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聯合外部優勢創新資源,建設共性技術平臺。建設平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牽頭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實力,在相關行業或學科領域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與産學研用等各方面創新資源聯繫較為緊密,能夠為平臺建設提供資金、人才、設備、場景等支援。

  (二)平臺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科技創新戰略佈局,屬於新一代資訊技術、醫藥健康、智慧裝備、人工智慧、節能環保、積體電路等高精尖産業領域亟需緊缺的平臺,與所在區主導産業和培育産業結合較為緊密,建成後能夠形成較強的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能力。

  (三)平臺發展定位及建設目標明確,建設內容及保障措施具體,組織架構健全規範,運作機制順暢高效,具備持續運營的能力。

  (四)平臺應具備開展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所需要的場地、設備、設施以及相關配套條件,擁有較高水準的技術團隊,以及專業化的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五)平臺應具有開放性,能夠對外開放共用內部儀器設備、研發成果等資源,對産業發展能夠形成較強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四、建設程式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根據國家和本市科技創新戰略佈局、高精尖産業重點發展方向,會同各區研究提出本市共性技術平臺的總體建設佈局,並組織開展平臺建設方案編制、現場核查、專家論證等工作,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原則,推動平臺建設。具體程式如下:

  (一)方案編制。平臺運營單位研究編制平臺建設方案,提出平臺建設的思路、目標、重點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經所在區推薦,將平臺建設方案報送到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二)現場核查。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對平臺進行現場核查,重點核查平臺的建設基礎,場地、設備、設施和相關配套條件,以及技術、運營團隊等情況。通過現場核查的平臺,根據核查意見對平臺建設方案進行完善,並報送到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三)專家論證。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組織技術、産業、轉化、管理等方面的專家,對平臺建設方案進行論證,形成專家論證意見。

  (四)啟動組建。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在專家論證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支援建設的平臺名單,納入本市共性技術平臺體系。

  對納入共性技術平臺體系的平臺,可加挂“北京市共性技術平臺”牌子,有效期為3年,期滿後須重新申請。納入共性技術平臺體系的平臺可享受國家和本市有關促進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的財政、稅收、金融、人才、知識産權等支援政策。

  五、運作機制

  (一)市場化的運作機制。共性技術平臺原則上應以獨立法人的形式實行實體化運作,暫不具備條件的,應實行人、財、物相對獨立管理,並逐步實現獨立運營。鼓勵平臺引入企業會員制等,實現“誰參與、誰受益”“誰投資、誰受益”,吸引更多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支援平臺建立市場化的收費機制,在保持平臺公共性、公益性屬性的同時,合理收取服務費用,反哺平臺建設運營等支出。鼓勵平臺賦予運營團隊在財務、人事、薪酬、管理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權,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激勵考核機制,吸引國內外高水準人才參與平臺建設運營,進一步激發平臺運營活力。

  (二)多元參與的治理機制。共性技術平臺應設置平臺組織機構,推動平臺規範運作。支援平臺設立戰略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由平臺所在行業內知名的産業、技術、投資等專家組成,對平臺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等工作進行指導,為平臺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等提供戰略、技術等諮詢。平臺應緊扣行業共性技術服務需求,開展需求調查、技術預見性研究等,選準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方向。鼓勵平臺引入“揭榜挂帥”“賽馬”等機制,組織成員單位以及外部優勢創新主體共同開展共性技術研發及應用服務,持續提昇平臺創新能力和服務水準。

  (三)可持續的資金投入機制。牽頭單位應加大對共性技術平臺建設的資金投入,確保平臺穩定運作。鼓勵平臺建設各參與方通過出資入股、委託研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平臺建設提供資金支援。平臺應積極對接行業技術需求,不斷開拓共性技術服務市場,擴大平臺服務覆蓋範圍,為各類創新主體提供高附加值服務並取得市場收益,逐步實現自我造血。鼓勵有條件的平臺積極拓展企業孵化、早期投資、行業培訓等業務,逐步擴大收入來源。

  (四)差異化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鼓勵共性技術平臺加強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採取先使用後付費等方式,推動重大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轉化和産業化。支援平臺加強知識産權的創制與運用,探索建立差異化的知識産權轉讓、許可制度,向平臺的會員企業和中小企業優先許可轉讓共性技術成果,調動創新主體參與平臺建設的積極性,促進共性技術成果轉化應用。

  六、管理考核

  對納入本市共性技術平臺體系的平臺,在有效期內,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會同各區每年組織開展績效考核,重點考核平臺軟硬體設施、設備和條件,技術和運營團隊,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以及組織開展共性技術研發和應用服務、支撐帶動産業發展等指標情況。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建設及運營成效顯著的平臺,繼續納入共性技術平臺體系,對成效不明顯的平臺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後經考核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納入共性技術平臺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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