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就促字〔2023〕180號
各技工院校:
根據《關於調整技工院校“三好學生”評選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職指發〔2015〕262號)文件精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啟動2024年度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在全國技工院校資訊管理系統中完成學籍註冊的,具有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中級工班三年級在校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關心集體,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積極上進,刻苦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技能,專業知識紮實、熟練。
(二)各科成績均達到80分以上、體育成績為“優”。
(三)連續兩年獲評校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
(四)對所在年級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有特別突出事跡的,經所在院校推薦,可破格參加評選。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審批表》(見附件1)一式3份,校長簽字並蓋校章。
(二)《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一式1份,蓋校章。名單應按優秀程度排序,優者列前。
(三)連續兩年的《校級三好學生登記表》或《校級優秀學生登記表》複印件1份,蓋校章。
(四)《學生成績單》複印件1份,蓋校章。
(五)《學生體育成績單》複印件1份,蓋校章。
(六)《三好學生事跡材料》1份,蓋校章。事跡由院校根據該生的實際表現從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全面、客觀的進行評價,應以第三人稱書寫,內容條理清晰,無錯別字,符合中文段落格式,500-800字。
(七)符合評選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評選比例及程式
(一)評選比例
各院校按照本校中級工班三年級在校生總數1%的比例申報北京市技工院校“三好學生”。
(二)評選程式
1.初評。各院校根據評選條件,按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確定本校初評名單。
2.公示。各院校要在校內對初評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3.復評。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組織對“三好學生”申報材料進行復評。
4.表揚。評選結果確定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三好學生”予以表揚,並頒發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榮譽證書》。
請各院校按照262號文件要求做好校內初評、公示等相關工作,並於2024年1月12日17:00前,將2024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評選材料報至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技工教育處。不參評學校需電話告知具體情況。
五、聯繫方式
地 址:西城區西直門外南路2號306室
聯 係 人:余小兵
聯繫電話:68343243 13611334497
電子郵箱:yuxiaobing@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