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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人事工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1-22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就促字〔2023〕18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技工院校市級 “三好學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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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就促字〔2023〕180號

各技工院校:

  根據《關於調整技工院校“三好學生”評選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職指發〔2015〕262號)文件精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啟動2024年度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在全國技工院校資訊管理系統中完成學籍註冊的,具有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中級工班三年級在校學生。

  二、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關心集體,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行為,積極參加學校的各項活動;積極上進,刻苦學習,努力掌握專業知識、技能,專業知識紮實、熟練。

  (二)各科成績均達到80分以上、體育成績為“優”。

  (三)連續兩年獲評校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

  (四)對所在年級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有特別突出事跡的,經所在院校推薦,可破格參加評選。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審批表》(見附件1)一式3份,校長簽字並蓋校章。

  (二)《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一式1份,蓋校章。名單應按優秀程度排序,優者列前。

  (三)連續兩年的《校級三好學生登記表》或《校級優秀學生登記表》複印件1份,蓋校章。

  (四)《學生成績單》複印件1份,蓋校章。

  (五)《學生體育成績單》複印件1份,蓋校章。

  (六)《三好學生事跡材料》1份,蓋校章。事跡由院校根據該生的實際表現從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全面、客觀的進行評價,應以第三人稱書寫,內容條理清晰,無錯別字,符合中文段落格式,500-800字。

  (七)符合評選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評選比例及程式

  (一)評選比例

  各院校按照本校中級工班三年級在校生總數1%的比例申報北京市技工院校“三好學生”。

  (二)評選程式

  1.初評。各院校根據評選條件,按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確定本校初評名單。

  2.公示。各院校要在校內對初評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3.復評。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組織對“三好學生”申報材料進行復評。

  4.表揚。評選結果確定後,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三好學生”予以表揚,並頒發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榮譽證書》。

  請各院校按照262號文件要求做好校內初評、公示等相關工作,並於2024年1月12日17:00前,將2024年度北京市技工院校市級“三好學生”評選材料報至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技工教育處。不參評學校需電話告知具體情況。

  五、聯繫方式

  地    址:西城區西直門外南路2號306室

  聯 係 人:余小兵  

  聯繫電話:68343243  13611334497  

  電子郵箱:yuxiaobing@rsj.beijing.gov.cn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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