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1-13
  5. [成文日期] 2023-11-13
  6. [發文字號] 京經信發〔2023〕9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製造業分預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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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經信發〔2023〕90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京政發〔2023〕22號)要求,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製造業分預案(2023年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工業分預案(2018年修訂)》(京經信委發〔2018〕94號)即日起失效。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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