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防/國防建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1-20
  5. [成文日期] 2023-11-20
  6. [發文字號] 京國動辦發〔2023〕8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1-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關於取消人防專用設備跨省域銷售、安裝限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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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國動辦發〔2023〕88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防辦《關於取消人防專用設備跨省域銷售、安裝限制的通知》(國人防建〔2023〕2號),為貫徹落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有關要求,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民防空工程防護、工程防化、警報設備市場體系,現公告如下:

  一、取消人民防空專用設備跨省域銷售、安裝限制及相關備案要求。具有國家人防辦防護設備定點生産和安裝資格的企業、防化設備生産安裝企業、警報設備生産安裝企業均可在全國範圍內從事設備銷售、安裝活動。本市“人防工程防化設備定點企業銷售備案”事項不再辦理。

  二、取消人民防空專用設備銷售合同備案。

北京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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