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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0-20
  5. [成文日期] 2023-10-20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11-02
  8. [發佈日期] 2023-10-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度第三批北京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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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貫徹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引導和支援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培育和引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依據《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京經信發〔2023〕73號,見附件1)和《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實施細則》(京經信發〔2023〕74號,見附件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擬組織開展2023年度第三批北京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援領域

  依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提出的“2441”高精尖産業體系,企業技術中心新創建工作重點支援領域如下(詳見附件6):

  (一)兩個國際引領支柱産業:新一代資訊技術、醫藥健康。

  (二)“北京智造”四個特色優勢産業:積體電路、智慧網聯汽車、智慧製造與裝備、綠色能源與節能環保。

  (三)“北京服務”四個創新連結産業:區塊鏈與先進計算、科技服務業、智慧城市、資訊內容消費。

  (四)未來前沿産業:生物技術與生命科學領域、碳減排與碳中和領域、前沿新材料領域、量子資訊領域、光電子領域、腦科學與腦機介面領域。

  二、基本條件

  本批創建擬面向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我市重點發展的前沿産業領域中的機器人重點企業,放寬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要求至不少於1億元,企業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企業在本市依法註冊,信用狀況良好,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準。

  (二)企業技術中心必須在企業組織結構中獨立設置,企業高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並擔任技術中心主任,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且建立運作兩年以上,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企業技術中心應建立技術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

  (三)企業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於2億元(其中建築業企業不低於15億元,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機器人重點企業不低於1億元)。

  (四)有較高的研發投入,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在1000~5000萬元之間,且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製造業3%;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7%;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5%;建築業1%;其他3%。

  2、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5000萬元。

  3、主營業務收入小于2億元的專精特新企業以及機器人重點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不低於1000萬元,且佔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製造業10%,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20%,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10%,其他10%。

  (五)擁有技術水準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低於60人(資訊傳輸、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不低於80人)。

  (六)有較好的技術積累,重視前沿技術開發,具有開展高水準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七)企業重視知識産權工作,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産權不少於10件(包括專利、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醫藥製造業企業獲得的臨床試驗許可、藥品註冊證書可視同有效知識産權);製造業企業近三年申請的發明專利不少於三件(醫藥製造業企業的臨床試驗申請、藥品註冊申請可視同發明專利申請)。

  (八)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受到刑事、行政處罰;

  2.因違反稅收徵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3.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九)總部企業申請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的,技術中心須在京設立。母公司技術中心已是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其子公司從事的業務領域與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請市級企業技術中心。

  三、填報方式

  企業須在網頁端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http://jxj.beijing.gov.cn/bsfw/bsrk)進行登錄,並按照網上系統相關提示資訊完成材料的填寫和提交。

  四、申請流程

  (一)進行自評打分

  滿足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基本條件(即達到《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規定)的企業,可參考《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評價規範》(T/BETC BETC001—2023)(見附件3,以下簡稱《評價規範》)中附錄D、E相關説明進行自評打分。

  (二)網上資訊填報

  滿足申報基本條件且自評分數大於等於60分的企業,可以登錄網上系統提交申請材料,具體登錄步驟詳見《企業技術中心網上申報系統使用説明》(見附件4)。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7:00。請申請企業根據網上系統提示線上填寫或者提交以下內容:

  1.《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見《評價規範》附錄B);

  2.《北京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見《評價規範》附錄A);

  3.《承諾書》(見附件5);

  4.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資訊軟體業企業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101-1表、F203表)

  5.上一年度統計報表,具體為報送統計局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表;

  6.近三年內獲得的有效知識産權證書(醫藥製造業企業獲得的臨床試驗許可、藥品註冊證書可視同有效知識産權證書),製造業企業還需提供近三年內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醫藥製造業企業的臨床試驗申請、藥品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可視同發明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7.企業內部成立技術中心批准文件;

  8.其他體現企業創新能力的事項清單。

  五、注意事項

  企業技術中心創建是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推動高精尖産業發展,挖掘培育更多創新能力強、創新機制好的示範性企業的重要工作途徑,企業應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對於在申請和運作評價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重大事件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單位,將記錄到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並在信用中國(北京)網上進行公示。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對企業技術中心實施動態管理,可採取要求企業報送資訊、不定期抽查、資訊交叉驗證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管核查。對運作評價不合格的企業技術中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督促其整改提高,連續兩年不合格的,撤銷其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六、聯繫方式

  如“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網站”或“首都之窗網站”登錄遇到問題,請諮詢技術電話:55578557、55578600。

  如有填報指標解釋等方面問題,請仔細閱讀《評價規範》附錄B和網上填報系統中的指標解釋和填報説明,具體業務諮詢電話:85235531、55578317。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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