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房山區週口店鎮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24
  6. [發文字號] 周政發〔2023〕2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8-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房山區週口店鎮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週口店鎮公共文化服務年報制度》的通知

字號:        

周政發〔2023〕26號

各村、社區:

  現將《週口店鎮公共文化服務年報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抓好貫徹落實。

週口店鎮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週口店鎮公共文化服務年報制度

  一、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

  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是公共文化設施日常運作的制度基礎和開展服務的基本遵循標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財、物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服務規範有國家標準的應該執行國家標準,如《公共圖書館服務規範》,沒有國家標準的應參照相應國家標準,根據其功能定位,確定服務規範。

  二、資産統計報告制度

  根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負責對公共文化設施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産實施具體管理。公共文化設施資産統計報告制度是國有資産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財務會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上述辦法的要求,公共文化設施資産統計報告制度應包括兩部分:一是及時將資産變動資訊錄入管理資訊系統,對本單位資産實行動態管理;二是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報告的格式、內容及要求,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産狀況定期做出報告。原則上説,本條規定的公共文化設施資産統計報告,應該包括公共文化設施資産報表和年度使用情況報告兩部分,並遵守和履行《行政事業單位資産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三、年報制度

  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開展情況年報制度,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本條規定既是國際經驗的借鑒,也是我國公共文化設施管理經驗的科學總結。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匯總、編制、公開公共文化服務開展情況的年度報告,對完善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內部管理、接受公眾監督、提升運營管理能力、提高服務效能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目前,我國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公開編制及公共文化服務開展情況年度報告的還不普遍,本條確立的該項制度,給公共文化設施管理單位提出了新的法定任務,是我國公共文化服務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完善的標誌。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