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林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4-04
  5. [成文日期] 2023-03-29
  6. [發文字號] 2023年第〔〕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4-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32期(總第812期)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北京市林草品種審定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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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北京市種子條例》要求,按照《主要林木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審(認)定通過的林木品種和草品種予以公告(詳見附件)。自公告發佈之日起,通過審(認)定的林木品種在北京市範圍內可作為良種使用、推廣,草品種可在北京市範圍內的適宜區域推廣、應用。原《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北京市林木品種審定的公告》(2020年第4號)廢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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