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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4-04
  5. [成文日期] 2023-04-0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10-20
  8. [發佈日期] 2023-04-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啟動2023年度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企業: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於啟動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經研究,即日啟動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進度安排

  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四批進行,經開區申報時間分別是:(申報批次由企業自主決定)

  第一批:4月4日-4月21日

  第二批:4月24日-6月30日

  第三批:7月3日-8月25日

  第四批:8月28日-10月20日

  (以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並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到受理部門時間為準)。

  受理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0號亦城國際中心二層政務服務中心(社會服務廳高新窗口)。

  諮詢電話:010-67857682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報對象

  2020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2020年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應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填報,再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受理亦莊新城區域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範圍包括:現階段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範圍、綜合配套服務區(舊宮鎮、瀛海地區、亦莊地區)、臺湖高端總部基地、光機電一體化基地、馬駒橋鎮區、物流基地、金橋科技産業基地以及長子營、青雲店、採育鎮工業園。具體範圍見下圖,請企業按照註冊地址結合亦莊新城區域範圍圖判斷是否在亦莊新城區域內(淺黃色部分為經開區科創局受理範圍)。

圖片1.png

  三、報送材料要求

  (一)網上操作

  按照《科技部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選擇告知承諾制,列印系統生成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企業法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後上傳管理系統,不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註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産權證件。同時將《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原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裝訂入冊。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並上傳知識産權證書(未選擇告知承諾制企業需上傳)、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二)電子版受理材料(由隨身碟拷貝)

  (1)《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情況統計表》(附件1)。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三)紙質版受理材料

  (1)申報材料參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申報材料順序清單》(附件2)準備,材料一式兩份,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2)封面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封面式樣》(附件3)列印製作封面,除“受理編號”外,其他資訊由企業自行填寫,並確保與“企業註冊登記表”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3)遞交申報材料須網上預約後,按預約時間由申報企業委派企業員工進行提交,不接受非預約及非本企業員工提交的申報材料。系統填寫聯繫人、聯繫電話務必是本企業內相關負責人電話,以便後續及時聯繫溝通相關事宜。

  (四)網上預約流程

  微信公眾號“亦事通”→“辦亦事”→“線上預約”(個人登錄)→“社會服務廳”→“高企認定”。

  四、年度報告、更名及賬號資訊找回

  (一)年度報告

  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應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前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在用戶登錄處以法人登錄的形式登錄--進入首頁“服務事項”--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點擊“辦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點擊“我要辦理”--2022年高企發展情況,報送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二)更名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併、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並提供以下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列印並加蓋公章);

  2.工商變更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註冊登記證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材料請掃描為電子版,並保存于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夾請註明企業全稱,並在郵件中寫明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三)資訊找回

  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單擊“企業申報”進入“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界面,選擇“密碼找回”或者“企業賬號申訴”,按要求準確填寫企業相關資訊,通過查收企業註冊郵箱中收到的網址連結,找回用戶名和重置密碼。如企業忘記註冊時的手機號或者郵箱,請點擊“企業賬號申訴”,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相關資訊後進行用戶名和密碼的重置。

  五、其他事項

  (一)中介機構

  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佔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産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4.中介機構的資訊可以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資訊系統、北京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或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資訊服務平臺和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其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在近三年無受行政處罰、公開譴責、監管警示等不良記錄,稅務師事務所原則上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國稅總局《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政策中“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積分”,下同)應不低於200分。企業在聘請中介機構時,要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及信用等情況,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上述條件,並出具書面承諾。中介機構是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的第一責任人,在承接專項審計業務時要確保本單位符合上述條件,並出具書面承諾。以上企業和中介機構如承諾不實,應承擔相關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處罰公示網址:http://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jg/xzcfjdxx/http://www.bicpa.org.cn/zyjgz/zyjg/cjjl/index.html。稅務師事務所信用積分查詢網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在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後,應附中介機構誠信承諾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執業證書複印件、中介機構當年任職職工名單(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卡號,其中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須提供證書編號)。

  (二)事中事後監管

  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以下簡稱“市認定小組”)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後監管。對經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不予認定,已取得認定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相關網站公告。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其他

  北京市認定小組從未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認定小組無關。

  單位或個人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異議,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法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掃描為PDF文件,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署實名並提供聯繫方式,發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撥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監督電話。提出異議應以事實為依據,內容具體詳細,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於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特此通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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