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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順義區科委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4-12
  5. [成文日期] 2023-04-0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3-04-18
  8. [發佈日期] 2023-04-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順義區關於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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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義區各相關單位:

  北京市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現已啟動,詳細通知請查看市科委通知公告(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3/art_736_640500.html)。同時將《關於啟動2023年度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報備即批准”政策試點工作的通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4/3/art_736_640498.html)一同轉發,請各相關單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做好此次申報工作。

  一、材料受理時間

  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分四批進行,各批次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4月21日、6月30日、8月25日、10月20日。申報時間以企業完成網上申報操作,並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到受理部門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順義區第一批集中受理時間如下:

  第一批申報時間:4月12日-18日(節假日、週末除外)

  (注意:工作時間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收取材料,其餘時間將對當日所收材料進行整理匯總,其他日期不予受理。)

  其餘批次受理時間另行通知。

  二、申報企業範圍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註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可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2020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今年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終止,須提出重新認定申請。2020年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應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年報填報,再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

  三、認定申報及受理

  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並上傳知識産權證書、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等文件(電子版)。

  (各企業所使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存在處罰或懲戒資訊,會計師事務所資質查詢網址http://cmispub.cicpa.org.cn/cicpa2_web/public/query0/1/00.shtml)

  企業完成網上申報後,應報送《認定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條第(三)款要求的書面材料。材料一式兩份(正本遞交,副本企業留存備查),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

  將書面申請材料(紙質版正本)、申請書電子版(網上系統下載,由隨身碟拷貝)、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受理資訊匯總表(附件1,由隨身碟拷貝)、2023年順義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承諾書(附件2,法人簽字、蓋公章、紙質版)一併報送到順義區科委(勞動大廈北樓4層東側--順義區北上坡路26號0414室),由順義區科委匯總後統一報送至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辦公室。企業一定要留存一個副本原件,以便備查。(按照勞動大廈規定,早9:00以前,晚5:00以後不允許企業進入。)

  四、材料裝訂要求

  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正、副本,正本必須蓋紅章,副本企業留存備查),材料封皮顏色為電子資訊白色、生物與新醫藥淺青綠色、航空航太淡藍色、新材料青綠色、高技術服務淺綠色、新能源與節能天藍色、資源與環境水綠色、先進製造與自動化藍紫色。材料在右上角標注“所屬領域”(電子資訊、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太、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製造與自動化),書面左側標注“正本”字樣,左側膠裝成冊,在右側騎縫處加蓋企業公章,書脊標注技術領域和企業名稱。

  五、年度報告、更名及賬號資訊找回

  (一)年度報告

  按照《認定辦法》第十三條、《工作指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應于2023年5月31日前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在用戶登錄處以法人登錄的形式登錄--進入首頁“服務事項”--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點擊“辦理入口”--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點擊“我要辦理”--2022年高企發展情況,報送上一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二)更名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併、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需注意變更原因等內容應填寫齊全),並提供以下材料:

  1.名稱變更申請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列印並加蓋公章);

  2.工商變更材料;

  3.企業《營業執照》相關註冊登記證件;

  4.舊名稱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材料請掃描為電子版,並保存于一個文件夾,發送至郵箱gxrd@kw.beijing.gov.cn。文件夾請註明企業全稱,並在郵件中寫明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三)資訊找回

  企業如遺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的用戶名、密碼,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單擊“企業申報”進入“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界面,選擇“密碼找回”或者“企業賬號申訴”,按要求準確填寫企業相關資訊,通過查收企業註冊郵箱中收到的網址連結,找回用戶名和重置密碼。如企業忘記註冊時的手機號或者郵箱,請點擊“企業賬號申訴”,按照要求填寫企業相關資訊後進行用戶名和密碼的重置。

  六、其他事項

  (一)中介機構

  企業應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選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佔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産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4.中介機構的資訊可以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管理資訊系統、北京市註冊會計師協會官方網站或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資訊服務平臺和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官方網站等渠道查詢。其中,會計師事務所應在近三年無受行政處罰、公開譴責、監管警示等不良記錄,稅務師事務所原則上其涉稅專業服務機構信用積分(指國稅總局《涉稅專業服務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政策中“涉稅專業服務信用積分”,下同)應不低於200分。企業在聘請中介機構時,要認真查詢其相關資質及信用等情況,確保所聘用的中介機構符合上述條件,並出具書面承諾。

  中介機構是審計報告真實性、合法性的第一責任人,在承接專項審計業務時要確保本單位符合上述條件,並出具書面承諾。以上企業和中介機構如承諾不實,應承擔相關責任。(會計師事務所處罰公示網址:http://czj.beijing.gov.cn/ztlm/xzzfxxzt/xzzfdtxx/xzzfjg/xzcfjdxx/和http://www.bicpa.org.cn/zyjgz/zyjg/cjjl/index.html,稅務師事務所信用積分查詢網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符合上述條件的中介機構,在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後,應附中介機構執業證書複印件、中介機構當年任職職工名單(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勞動和社會保障卡號,其中註冊會計師或稅務師須提供證書編號)、中介機構承諾書、中介機構在國家相關行業網站上的資訊記錄等。

  (二)事中事後監管

  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將通過重點檢查、隨機抽查、實地核查等方式,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中事後監管。對經檢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不予認定,已取得認定的企業將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及相關網站公告。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一經查實將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三)其他

  單位或個人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異議,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法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掃描為PDF文件,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須署實名並提供聯繫方式,發送至gaoxinchu@kw.beijing.gov.cn,或撥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監督電話010-88827916。提出異議應以事實為依據,內容具體詳細,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對於單位和個人反映的問題,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並印發《北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請點擊以下連結查看。

  聯繫人:張楠、韓文竺        聯繫電話:69442134

順義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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