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5-08
  5. [成文日期] 2023-05-08
  6. [發文字號] 京教函〔2023〕1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5-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

字號:        

京教函〔2023〕138號

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為貫徹《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2021—2025年)》,落實《北京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養品質提升行動計劃(2022—2024年)》,進一步深化新時代高等教育評價改革,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及水準,加強思政課程及課程思政建設、推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推進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全面提高北京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品質,加強“四新建設”、加快培養緊缺人才,提高教師育人水準、促進學生全面成長,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和成果共用、構建一流培養體系,經研究,市教委將開展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

  緊密結合國家發展戰略和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發揮學校辦學優勢及特色,以育人為核心,開展教育教學改革,支援一批本科人才培養建設項目,有效發揮教學改革在提升人才培養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二、申報條件

  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面向在京普通本科高校。申報項目可以是綜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專業、課程、教材等單項改革項目,具體形式不限。

  申報項目需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1.申報項目應堅持問題導向,能夠切實解決人才培養中的具體問題;

  2.申報項目具備一定的建設基礎,已經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報項目具有較為完善的改革建設思路和創新點;

  4.申報項目預期建設成效顯著,成果有較好的推廣性。

  此外,同等水準下,申報項目應適當向青年教師傾斜。

  三、項目類型

  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分為一般項目、重點項目和重大項目三類,各類項目建設週期均為2—3年。

  一般項目由各校自行組織評審(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一般項目申報限額見附件1,各校可在申報限額外,申報一項繼續教育項目),報市教委審定。

  重點項目由學校統一申報,每校原則上限報一項。鼓勵跨校聯合改革建設項目進行申報。市教委將組織專家評審確定。

  重大項目由市教委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和建設方向委託,同時根據各校重點項目申報實際情況,在重點項目中進行遴選確定。

  四、申報時間

  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網上填報時間為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紙質版材料寄送截止時間為5月31日18:00前。

  五、申報程式

  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聯繫人資訊有變更,請於4月30日前將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工作聯繫人資訊表(見附件4)反饋至zfy@jw.beijing.gov.cn。

  (一)網上填報

  1.填報平臺網址為http://bkjglx.bjedu.cn/home/login,建議平臺在Chrome(谷歌)或Firefox(火狐)瀏覽器下運作,其他瀏覽器可能會出現不相容現象。

  2.原管理員用戶賬號及密碼不變,如管理員變更或密碼遺失請提前聯繫修訂。

  3.項目負責人根據平臺提示填報相關資訊,暫存後導出Word版申請書,由學校填寫意見,列印並加蓋公章後上傳PDF版掃描件,然後提交本校管理員審核,管理員審核無誤後可提交市級評審。

  (二)紙質材料提交

  紙質版材料由學校統一寄送(順豐或EMS),包括以下材料:

  1.申報學校推薦公文(一式一份,加蓋學校公章,無需在平臺上傳掃描件)。

  2.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申請匯總表(一式一份,加蓋學校公章,無需在平臺上傳掃描件)。

  3.重點項目紙質版申請書(一式三份)。

  六、項目管理

  2023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經學校申報及相應評審後由市教委統一公佈。市教委將給予“本科教學改革創新項目”政策和資金支援。項目經過相應建設週期並通過驗收程式後,市教委將公佈驗收結果,同時發放結題驗收證書。

  建設項目均需在平臺直接填報並提交項目建設中期報告及結題報告。一般項目由各校自行組織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重點和重大項目由市教委統一組織中期檢查及結題驗收,重點和重大項目在結題驗收時還應提交紙質版結題報告一式三份。

  建設項目目標、內容、進度安排及項目負責人不得隨意調整,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確需調整或變更的,項目所在學校應在平臺提交申請,經市教委批准後方可調整變更。

  各高校要加強對項目的統籌及監督,原則上要給予立項項目配套建設經費支援,把握好項目建設進度,確保項目建設取得預期目標。

  在做好市級教學改革創新項目基礎上,各高校要進一步完善校內本科教學改革支援體系,積極開展系統性、前瞻性、持續性研究及探索,加快構建體現北京高等教育優勢與特色的一流人才培養體系。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4月19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