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市場字〔2023〕28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
為貫徹落實《關於印發<鼓勵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的職業介紹補貼試行辦法>的通知》(京人社辦發【2009】1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性機構”)開展2023年度公共就業服務資質認定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機構申請條件
(一)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開展職業中介活動業務滿三年及以上;
(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過程中沒有違法違規行為;
(三)連續三個自然年度內,年均成功推薦人數達到500人及以上(以2020-2022年度報告數據為準);
(四)具備成為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資訊系統網員單位的硬體設備及技術保障力量;
(五)能夠公開向社會承諾自願免費開展公共就業服務;
(六)依法完成2020-2022年度經營性機構年度報告。
二、申請時間
經營性機構可在2023年5月10日至6月19日期間自行申報。
三、申報材料
(一)新申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資質認定的經營性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申請認定表》;
2.2020-2022年連續三年完稅證明;
3.《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資訊系統網員單位資格申報表》;
4.電腦及相關網路設備配置清單;
5.網路系統維護工作人員學歷或職業技能資質複印件。
(二)申請延續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資質的經營性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申請認定表》;
2.2022年完稅證明。
四、申請方式
經營性機構可以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選擇“法人辦事-更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進入)上傳申報資訊後,向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以下簡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送交或郵寄書面材料。
五、認定程式
(一)受理申請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檢查經營性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是否齊全,並且符合填報要求。對存在問題的申報材料,應當允許改正後重新申報。
(二)轉送新申請網員單位申請材料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受理部門負責將本通知第三條第一款3-5條所列網員單位申請材料轉送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三)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資質審核認定
1.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經營性機構是否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申請條件,並按照《關於實施<鼓勵職業中介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的職業介紹補貼試行辦法>有關程式的通知》(京人社市場發【2009】197號)第二條的規定,對經營性機構進行實地檢查,並將結果記入《核查報告》。
2.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在《北京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公共就業服務申請認定表》簽署初審意見,于2023年7月3日前,將《核查報告》與其他材料一併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資訊系統”上傳申報資訊。
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上報材料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初審意見進行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經營性機構下發書面通知,並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予以公示。
(四)網員單位資格審核
市職介中心負責經營性機構網員單位資質審核確認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堅持擇優認定的原則,對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資質認定、公共就業服務情況、職業介紹補貼申請審核全程跟蹤監督。
(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對獲得公共就業服務資質認定的經營性機構加強規範服務指導,引導其積極開展免費就業服務和參與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切實發揮擴大就業、穩定就業的作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