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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3-23
  6. [發文字號] ​京教計〔2023〕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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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計〔2023〕6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有關委辦局(總公司),有關高等學校、中專學校: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為確保考試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實施,現就做好2023年本市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平穩推進,科學編制計劃、保障升學機會,規範招生秩序、維護教育公平,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二、招生計劃編制和招生政策

  (一)統籌考慮學生發展、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科學編制各類招生計劃,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規模8萬人左右,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3.5萬人左右。

  (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編制工作按市、區兩級管理許可權和工作程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和統籌指導,市教委和市發展改革委聯合下達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和有關高等學校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安排技工學校分學校招生計劃;各區教委負責安排本區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分學校招生計劃。各相關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做好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計劃須經市、區教育部門或相關部門審核後以文件形式下達,並刊登招生簡章。

  (三)普通高中要積極改善辦學條件,提升資源效益,合理確定招生規模。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要依據《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每班不超過45人。為適應我市高考綜合改革要求,結合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調整,推進走班制教學,滿足學生自主選課需求,各學校要做好教室和教學設備等條件保障。為進一步提升優質教育資源利用效益,優質普通高中班額原則上不低於40人。

  (四)按照教育部關於完善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相關政策要求,將全市優質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統籌優質教育資源配置,落實校額到校政策,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五)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繼續適度壓縮跨區招生計劃。部分優質普通高中可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質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域傾斜;城鄉一體化普通高中可在資源輸出區適當編制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招生重點向辦學所在區傾斜,編制分區招生計劃。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稱號的職業高中等有關學校可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在全市範圍內招生,不對各區分配招生計劃。

  (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照統一招生模式錄取,主要面向辦學所在區招生。學校可在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填報志願前,組織進行以外語能力為主的資格性測試,確定合格名單後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在統一招生中,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據志願和成績進行錄取。

  (七)為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探索多元招生錄取方式,繼續開展中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試點;在東城區、西城區的部分普通高中繼續開展登記入學試點,具體辦法由東城區、西城區制定發佈。

  (八)優化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打造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和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貫通式培養立交橋,構建符合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轉型升級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九)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制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要求,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資格審核工作。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升學申請且通過資格審核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參加2023年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

  三、考試工作

  2023年繼續實施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將初中畢業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一)中招錄取總成績滿分為660分,計入成績的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歷史、地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其中歷史、地理和化學、生物中各選擇成績高的一門計入成績。

  語文科目分值為100分,數學科目分值為100分,外語科目分值為100分(卷面分值60分,聽力口語分值40分),聽力口語考試採取電腦考試方式,與統考筆試分離,有兩次考試機會。

  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六門科目分值均為80分(卷面分值70分,實踐活動分值10分)。

  體育與健康科目分值為40分,其中現場考試30分,過程性考核10分。

  (二)2023年初三年級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物理、歷史、化學科目考試時間為6月24日至26日,具體考試安排由北京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四、命題和評卷工作

  2023年北京市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堅持以學定考,不斷提高命題品質。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文化課考試科目的命題工作並制定評分標準及細則,加強對評卷工作的指導、培訓和監督。各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嚴格執行全市統一的評分標準及細則,確保評卷工作品質;要統一協調安排評卷教師和服務人員,從資金、設備、技術等各方面給予保障支援,確保評卷工作順利進行。

  五、招生錄取

  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按照提前招生、校額到校招生、統一招生三個階段進行錄取,被前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一階段的錄取。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相關學校公佈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徵集志願進行錄取。

  (一)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類型可以參加提前招生錄取;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項目可根據本校實際,安排部分招生計劃參加提前招生錄取。

  (二)校額到校招生:校額到校招生包括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其中,校額到校採取校內選拔方式,依據考生志願及成績錄取,考生總成績須達到570分,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等。校額到校招生志願填報和錄取辦法按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

  (三)統一招生: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志願順序,擇優錄取。

  六、組織管理

  (一)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市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嚴格程式、嚴肅紀律,做好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考生和涉考人員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考試招生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各區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各區教委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嚴格依照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後的新生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有關部門依紀依規加強監督。

  (三)各初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按照考試招生工作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各初中學校要向學生積極宣傳考試招生相關政策,加強志願填報輔導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各項規定,招生宣傳要客觀、真實,不得違規招生。對於招生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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