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標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3-07
  5. [成文日期] 2023-03-0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徵集2023年符合環保裝備製造業規範條件企業並開展已公告企業動態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環保裝備製造業高品質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促進行業技術創新,提升綠色發展水準,根據大氣治理、污水治理、環境監測儀器、固廢處理等環保裝備製造行業規範條件,按照工信部《關於報送2023年符合環保裝備製造業規範條件企業的通知》要求,現開展符合環保裝備製造業規範條件企業的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符合條件的企業自願提出公告申請,于4月21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平臺)線上提交規範條件申請書等相關材料。申報企業應為在北京市註冊的獨立法人單位,且在北京市有相關設備生産。

  2.加強已公告企業的動態管理。請本市已公告企業于4月21日前,通過平臺(事中事後監管-環保裝備規範條件企業年報)線上填報年度資訊採集表。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  

  (聯繫人: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孔志鋼;電話:55578379)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