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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2. [發文機構] 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 [實施日期] 2023-01-08
  5. [成文日期] 2023-01-0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1-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監測預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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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疫情監測方案》《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治工作總方案》,結合首都疫情防控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明確工作目標。動態掌握人群新冠病毒的感染水準及其變化趨勢,及時了解新冠病毒株變異情況及其生物學特性,科學研判和預測疫情發展態勢,分級分類實施社會防控措施,以最小代價、最快速度遏制疫情發展、壓制疫情高峰。

  二、疫情監測

  (二)市民核酸和抗原檢測監測。通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資訊系統和抗原檢測資訊平臺,每日收集並匯總社區(村)居民自願核酸和抗原檢測、重點行業及重點機構人群核酸篩查檢測、醫療機構就診人員核酸檢測等數據結果,動態分析和監測各類人群感染水準及變化趨勢,科學研判和預測疫情規模、強度和流行時間。

  (三)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監測。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感染病例診斷和網路報告,市、區疾控中心對報告資訊進行審核與訂正;現有新冠病毒感染病例哨點監測醫療機構,每日對門(急)診就診人數、具有急性發熱呼吸道症狀人數、入院病例總數、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數及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人數、檢測陽性人數等進行監測和動態分析。通過以上網路動態分析研判新冠病毒致病性的變化趨勢。

  (四)社區感染水準監測。隨機抽取本市社區(村)居民,開展全部家庭成員的社區(村)人員感染水準調查,以了解北京市人群新冠病毒感染率和不同地區、不同人群新冠病毒感染水準變化,評估我市人群中新冠病毒感染情況。動態開展居民感染情況網路問卷調查,對人群感染水準、出現症狀、人群特徵、地區分佈和就診情況等進行監測,動態了解全市疫情進展情況。

  (五)入境人員核酸檢測監測。市疾控中心和北京海關共同建立入境人員核酸檢測機制,對入境人員開展感染率和變異株監測。由北京海關按照科學抽樣方法,每天從出現發熱等新冠樣症狀且抗原檢測陽性的入境人員中採集一定數量的咽拭子標本進行核酸檢測,並每週將符合測序標準的標本送市疾控中心開展全基因組測序和分析,以動態掌握入境人員新冠病毒感染水準和病毒變異情況,及時發現輸入和本土流行的新變異株和潛在重要變異株。

  (六)新冠病毒病原學監測。依託全市哨點醫院、聚集性和暴發疫情監測等網路,開展新冠病毒陽性率及變異株構成監測,動態分析我市人群感染水準,及時發現本土流行的新變異株,並對持續追蹤潛在重要變異株,掌握其變化趨勢。

  (七)其他相關監測。開展重點機構監測、學生症狀監測、污水監測、人口流動監測、網際網路搜索大數據監測等,系統收集新冠病毒感染全鏈條數據,為預警響應提供全方位數據基礎。

  三、預警分級

  (八)疫情預警分級。基於多維度監測數據開展定性分析,實時監控疫情發展態勢、疫情高峰及波及範圍,及時探測異常信號。在定性分析基礎上,綜合考慮疫情流行強度、嚴重程度、醫療資源佔用等因素,建立完善專家風險分析研判機制,提出疫情分級分類措施建議。

  四、分級分類響應

  根據疫情風險評估和預警分級情況,結合首都疫情防控實際需要,以區為單位,劃定為非流行、流行和流行嚴重三個等級,分級分類實施社會面疫情防控響應措施。

  (九)非疫情流行時措施。原則上不採取限流措施。積極推動疫苗接種,嚴格落實個人防護,保持人際距離,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及時報告單位,並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陽性感染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據病情及時診治,不提倡帶病工作學習;如不可替代的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需做好個人防護,減少與他人接觸。做好工作、學習、生活等公共區域日常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

  (十)疫情流行時措施。在非疫情流行時措施的基礎上,採取如下措施:

  患有基礎病老人、孕婦、兒童儘量減少人員聚集並避免前往人員密集、通風不良場所,密切監測健康狀況,出現相關症狀及時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症狀加重時及時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同住人員感染時,其他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加強症狀監測、抗原或核酸檢測。

  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等重點機構應加強健康監測,加強日常消毒通風,準備充足的防護用品,及時排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限制各類聚集性活動,減少和控制聚集性疫情發生。核酸檢測以單採單檢為主,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全員核酸,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核酸或抗原檢測,兩類人群的檢測可交替開展。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聚集場所原則上實施封閉管理,經屬地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同意,可在加強進出人員健康監測基礎上有序開放管理。

  學校或學前教育機構加強晨午檢和因病缺勤監測,發生疫情後,減少或停止舉辦校內聚集性活動,減少人際接觸,加強師生個人防護,根據疫情規模及波及情況,短期內涉疫中小學可採取線上教學,學前教育機構可臨時關停。

  場站、市場商超、展銷場所、會議中心、體育場館、文化場館、娛樂休閒場所、洗浴場所、宗教活動場所,餐飲場所、交通運輸工具等人員容量大、空間密閉、容易産生聚集性疫情場所,應加強個人防護和消毒通風,實施錯峰預約限流等措施,減少人員聚集。加強場所內人員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及時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檢測陽性者不帶病上崗。

  農村地區可根據區域疫情形勢和居民意願,適當控制農村集市、廟會、文藝演出等聚集性活動規模和頻次。

  重要活動時查驗參加人員核酸或抗原檢測陰性證明。

  (十一)疫情流行嚴重時措施。在上述措施的基礎上,採取如下社會措施:

  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重點機構嚴格執行封閉管理,取消非緊急必要的入院探視服務,所有物資無接觸配送。各集體單位應強化個人防護,科學佩戴口罩,加強環境通風和清潔消毒。採取彈性工作制、錯時上下班、控制到崗率,必要時可採取居家辦公;工作期間減少人員聚集,減少線下會議培訓頻次或取消會議培訓,如需舉辦,在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消毒通風措施前提下,壓減線下會議人數;單位不提供堂食,實行錯峰取餐。高校嚴格校園管理。維持社會基本運作的重點行業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建立關鍵崗位、關鍵程式工作人員輪崗備崗制度,工作人員實行兩點一線,減少對正常工作開展的影響。

  會議中心、體育場館、文化場館、市場商超、展銷場所取消或推遲非必要的大型活動。商場、超市、銀行、農貿(集貿)市場等營業場所停止促銷等人員聚集活動,商場銀行等縮短營業時間。娛樂休閒場所、洗浴場所、宗教活動場所等縮短營業時間、嚴格預約限流、嚴控場內人數,必要時暫停營業或開放。營業場所除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的市場和大型連鎖超市外,必要時暫停營業。場站、公園景區等較大空間和開放式公共場所,須加強客流引導,儘量分散不扎堆。餐飲場所採取人員限流措施。限制市內針對老年群體的團體遊、各類促銷、講座培訓等活動。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根據需要加大運力保障,降低乘客聚集度。

  五、組織保障

  (十二)強化組織協調。市衛生健康委總體組織協調監測預警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和相關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非疫情流行時和疫情流行時強化市級牽頭部門統籌作用,指導相關部門和屬地落實疫情響應措施,疫情嚴重流行時由市委市政府統一指揮調度,領導相關部門和屬地落實疫情響應措施。

  (十三)強化責任落實。市級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行業系統管理職責,按照服務管理領域和人群,認真落實監測預警和措施響應工作,密切配合衛健、疾控部門開展監測預警分析。各區應壓實主體責任,成立監測預警工作專班,細化本地方案、明確責任分工、週密組織實施,組織轄區有關部門,按照市級牽頭部門工作要求,組織落實轄區內疫情監測、資訊報告和措施響應工作。市區兩級有關部門應做好經費支出、人員設備、資訊系統、科研攻關等方面的保障支援。

  (十四)強化培訓督導。各部門、各區針對監測預警和措施響應工作要求和技術要點在全市各級工作人員中開展廣泛培訓和深入解讀,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市區兩級主責部門強化工作指導、加強督導檢查、開展考核評估,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認真落實工作方案要求、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責的情況進行通報,並督促整改。

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辦公室    

北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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