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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10-1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10-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組織開展2022年度智慧製造優秀場景和智慧製造示範工廠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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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展2022年度智慧製造試點示範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2〕248號)要求,現組織開展智慧製造優秀場景和智慧製造示範工廠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範內容

  遴選一批智慧製造優秀場景,以揭榜挂帥方式建設一批智慧製造示範工廠,樹立一批各行業、各領域的排頭兵,推進智慧製造高品質發展。《智慧製造試點示範行動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在北京市註冊(含中央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已經承擔智慧製造示範工廠揭榜任務的主體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主體的智慧製造水準應處於國內領先地位,具有較強的示範引領作用,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體須安全可控,解決方案須無知識産權糾紛。

  (三)示範工廠申報主體應當通過智慧製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開展智慧製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需達到國家標準GB/T 39116-2020《智慧製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慧製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四)申報主體願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

  (五)申報材料中,示範工廠需詳細描寫建設場景,重點突出、言簡意賅、邏輯嚴密,能從實施方法、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引導創新,具有較強的可讀性,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每個場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內,可配圖説明。

  (六)申報主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産事故,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

  三、申報工作程式

  (一)申報主體應通過智慧製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進行線上申報,紙質版材料應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申報材料參考《智慧製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附件2)和《智慧製造示範工廠揭榜任務》(附件3)編寫。申報主體須于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線上申報,並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

  (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建立會商機制,聯合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對本市申報項目進行初審,並擇優推薦。推薦工作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優先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好、示範性強的項目,並充分考慮行業覆蓋面。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遴選並公佈智慧製造優秀場景名單和智慧製造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名單,待示範工廠揭榜單位完成揭榜任務後(揭榜名單公佈之日起不超過2年),組織開展成效評估,擇優發佈智慧製造示範工廠名單。

  四、聯繫人及電話

  聯繫人:劉振國,13671321637;楊春輝,010-55578393;

  技術支援:劉迎,18610885074;李錚,18910968668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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