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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9-07
  5. [成文日期] 2022-09-07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畢發〔2022〕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9-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40期(總第772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困難家庭(個人)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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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畢發〔2022〕37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支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20號)要求,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困難家庭(個人)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幫扶對象

  重點幫扶對像是指本市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主要包括以下範圍:

  (一)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畢業生;

  (二)零就業家庭畢業生;

  (三)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家庭畢業生;

  (四)殘疾人畢業生。

  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在此基礎上結合實際自行認定其他類型困難家庭畢業生並組織就業幫扶服務。

  二、幫扶工作流程

  (一)資訊比對。每年7月中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市教委反饋的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資訊,與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殘聯相關數據資訊進行比對,初步確定困難家庭畢業生基本資訊,並按戶籍地下發至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二)摸排了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發的困難家庭畢業生資訊,在15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詢問、實地摸排等方式核實和完善資訊,摸清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狀態、求職意向和服務需求。

  (三)實施幫扶。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摸排情況,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建立幫扶臺賬,制定“一人一策”精準幫扶計劃,開展幫扶工作,及時維護幫扶工作資訊,按時上報幫扶工作進展情況。

  (四)總結評價。每年12月底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送當年困難家庭畢業生幫扶工作總結。總結應包括幫扶工作完成情況、各項措施量化數據、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展幫扶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納入各區年度就業重點工作目標考核。

  三、就業幫扶措施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實施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的主體,主要為有就業意願和幫扶需求的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以下服務:

  (一)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提供至少1次“一對一”職業指導或職業測評。

  (二)摸清見習需求,提供見習政策諮詢,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1個見習崗位。

  (三)結合困難家庭畢業生求職意向及專業背景,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3個就業崗位。

  (四)為每名困難家庭畢業生推薦至少1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結束後,指導其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五)對準備創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協助對接創業導師和各類創業資源;符合條件的,協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或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六)對經過上述幫扶服務後確實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根據其個人意願,可向社會公益性就業組織推薦,提供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

  四、幫扶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機制。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此項工作作為本區就業工作重點,明確主管局領導及相關工作部門,與各相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依託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定期溝通情況、共用資訊、會商問題,統籌推進各項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暢通溝通聯絡渠道,通過電話詢問、走訪入戶、資訊共用等方式,主動對接困難家庭畢業生;要依託手機短信、微信等手段,推送個性化定制的就業創業政策、崗位需求等資訊;要有針對性地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各項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要細化完善幫扶工作臺賬,準確記錄每次幫扶情況,持續跟蹤幫扶效果,確保對有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幫扶服務全覆蓋。同時,各區要積極引導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專業化力量,參與困難家庭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

  困難家庭畢業生本人明確表示無就業創業幫扶需求的,經2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現場核實,記入工作臺賬。

  (三)加強指導監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採取實地調研、專題調度等方式推進各區幫扶工作,及時了解工作進展和存在問題,不定期對困難家庭畢業生進行電話回訪,收集建議和意見,核實並跟蹤服務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落實不力的區,將採取約談、通報等措施進行督導。

  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實施,《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124號)同時廢止。

  附件:困難家庭(個人)畢業生就業創業幫扶工作臺賬(樣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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