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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12-18
  5. [成文日期] 2021-12-18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1〕44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2-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關於開展不動産登記“全市通辦”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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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1〕443號

各分局、市登記中心: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滿足企業群眾“就近、便利、高效”辦事需求,進一步提升不動産登記辦理便利程度,我委擬面向全市推出不動産登記“全市通辦”服務,並決定在昌平分局、順義分局先行試點開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務事項

  針對已實現全程網辦的業務開展,具體包括:個人間存量房轉移登記、企業間非住宅存量房轉移登記、個人身份資訊變更登記、補證登記、換證登記、夫妻間房屋轉移登記、抵押權首次登記、抵押權登出登記以及不動産資訊查詢業務。其他業務類型待全程網辦服務上線後,自動納入“全市通辦”服務範圍。

  二、大廳設置

  在不動産登記大廳增設“全市通辦”服務窗口並張貼顯著標識。窗口需配備電腦、高拍儀、印表機等便民服務設施。配套服務電腦需連接網際網路,並裝載“北京市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臺”等相關政務服務軟體。

  各試點大廳可根據自身條件探索優化“全市通辦”服務窗口設置方式,為下一步擴大試點範圍積累經驗。

  提供“全市通辦”服務的工作人員需熟練掌握各項全程網辦業務辦理流程及受理要件,並設置專人負責溝通協調以及應急處理系統故障等工作,確保試點服務順利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優化不動産登記窗口建設,加強窗口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以便民利企為出發點全力做好試點工作。

  (二)部門協同,有序推進。

  加強流程銜接,與交易、辦稅環節密切協作,落實各方職責,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總結經驗,完善標準。

  及時梳理、匯總、反饋存在問題、困難及解決建議。總結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工作經驗、標準規範,為下一步全市範圍內推廣積累經驗。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全市通辦”試點服務工作,除昌平分局、順義分局外其他有條件的分局亦可同時開展試點工作。各試點大廳于2022年3月11日前匯總反饋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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