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退役軍人局發〔2021〕4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北京衛戍區政治工作部: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進一步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北京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宣傳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北京市總工會
北京市婦女聯合會
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北京市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
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
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政治工作部
2021年12月31日
關於進一步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
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以下簡稱優撫對象)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應當得到國家和社會的優待。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防和軍隊建設重要論述、關於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及對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退役軍人保障法》及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部門《關於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本市優撫對象的優待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新形勢,順應廣大優撫對象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堅持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秉持體現尊崇、體現激勵的政策導向,逐步建立健全優待政策體系,構建政府主導、社會支援、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營造尊崇軍人、尊重優撫對象的濃厚社會氛圍,不斷增強優撫對象的榮譽感、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現役與退役銜接。在加強軍人軍屬優待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完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政策制度,更好地體現政府和社會對國防貢獻的褒揚。
堅持優待與貢獻匹配。綜合考慮優撫對象為國防和軍隊建設所作貢獻,堅持普惠與優待相疊加,分層次制定優待舉措,樹立貢獻越大優待越多的鮮明導向,促進優待工作更加科學規範。
堅持關愛與管理結合。堅持分層分類精準服務管理,通過思想教育、正向激勵、關愛幫扶、主動服務等方式,引導優撫對象珍惜榮譽,樹立良好形象,自覺做愛國奉獻、遵紀守法、誠信明理的公民。
堅持當前與長遠統籌。立足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逐步拓展優待領域,豐富優待內容;注重長遠可持續發展,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斷完善優待工作體系。
三、優待內容
(一)完善榮譽激勵體系
1.開展懸挂光榮牌工作。每年新兵入伍60天后,屬地街道(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應當及時採集資訊,到府為其家庭懸挂光榮牌,並建立工作臺賬和聯繫機制。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挂光榮牌工作。
2.開展走訪慰問。在重大節日和紀念日組織開展走訪慰問軍人家庭和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以下簡稱“三屬”)等活動,對退役軍人家庭定期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
3.舉行迎老兵送新兵儀式。新兵入伍時,組織“歡送新兵光榮參軍入伍”大會;服役期滿退出現役時,屬地集中組織“載譽歸來、光榮返鄉”迎接儀式,並因地制宜召開座談會、聯歡會等活動,可邀請家屬代表一同參加。
4.邀請參加重大活動。市、區和街道(鄉鎮)舉辦重要慶典或紀念活動時,邀請優撫對象代表參加。被邀請的退役軍人可以按規定穿着退役時的制式服裝,佩戴服現役期間和退役後榮獲的勳章、獎章、紀念章等徽章,全方位營造“一人當兵、全家光榮”、尊崇軍人、關愛軍人的濃厚氛圍。
5.功臣名錄入史入志。獲得功勳榮譽表彰和執行作戰任務的軍人的姓名和功績,按照規定載入功勳簿、榮譽冊、地方誌等史志。市、區負責地方誌工作的機構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的參戰退役軍人、榮獲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獲得省部級或者戰區級及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及其他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的名錄和事跡,編輯錄入地方誌。
6.開展為立功受獎軍人家庭送喜報活動。按照區級統籌、屬地管理原則,各區收到部隊寄來的喜報後,依照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送到軍人家中,並做好臺賬登記、關心慰問及宣傳工作。
7.做好榮譽宣傳工作。鼓勵市級媒體、影(劇)院在放映(演出)前播放愛國擁軍公益廣告或徵兵宣傳短視頻。每年“八一”前夕,協調相關部門及新聞媒體對從本市入伍、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軍人進行宣傳,大力弘揚先進事跡。倡導利用大型集會、賽事播報、航班、機場、車站、影院的廣播視頻等載體和形式,組織有關部門以及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宣傳立功受獎軍人和優秀軍人家屬代表先進事跡,擴大榮譽優待範圍和影響。
8.組織優秀軍人家屬逛京城活動。從駐京部隊立功受獎軍人中遴選部分代表,邀請其家屬來京探望,一道體驗軍人成長進步,感受首都北京發展變化,激發軍人愛軍習武、珍視榮譽的政治熱情。
(二)健全生活優待制度
9.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援助等政策制度。健全撫恤補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調整定期撫恤補助標準時,適當向貢獻大的優撫對象傾斜。對因生活發生重大變故遇到突發性、臨時性特殊困難的優撫對象及時建檔立卡,在享受社會保障待遇後仍有困難的,屬地政府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幫扶援助。
10.建立優秀退役軍人療養制度。組織具有本市戶籍的榮獲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最美退役軍人”稱號獲得者、獲得省部級或戰區級及以上表彰的退役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以及其他作出突出貢獻的退役軍人開展療養活動。(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療養按照退役軍人事務部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水準的通知》執行。)
11.開展軍地青年聯誼活動。組織軍地大齡青年聯誼會,搭建軍地青年溝通交流的平臺。
12.協調指導隨軍家屬就業創業。逐步完善現役軍人配偶隨軍就業政策,拓展隨軍家屬就業渠道,激勵現役軍人安心服役、奉獻國防。
(三)推進養老服務優待
13.提升集中供養水準。各區光榮院對鰥寡孤獨的優撫對象、1-4級殘疾軍人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可以集中供養;對常年臥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退役軍人、優撫對象以及榮獲個人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父母,優先提供服務並按規定減免相關費用。
14.提供失能護理補貼。對具有本市戶籍、經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為重度失能的老年優撫對象和老年退役軍人,根據相關政策享受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與軍人相關護理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15.擴大優待服務範圍。發揮各級為老服務組織作用,積極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行業為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現役軍人父母、優撫對象和退役軍人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16.拓展機構養老渠道。鼓勵各級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優先接收年滿60周歲及以上的現役軍人父母、優撫對象和退役軍人,提供適度的優惠服務。
(四)加強住房保障優待
17.優先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符合本市住房困難條件的優撫對象及退役軍人家庭,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符合條件的家庭分檔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除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外,符合條件的家庭也可通過申請市場租房補貼方式解決基本住房需求。
18.繼續推進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家庭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家庭申請農村危房改造,按規定給予資金補助。
(五)完善教育優待機制
19.健全教育優待機制。全面落實《北京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提升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水準。
(六)提升文化體育優待水準
20.開展文化藝術進軍營活動。發揮本市文化藝術資源優勢,採取文藝演出“小分隊”“輕騎兵”等方式,在每年“八一”、春節、新兵入營、老兵退伍、部隊外出駐訓及其他重要紀念日等時機,開展優秀經典劇目、紅色音樂黨課、傳統文化藝術大舞臺等擁軍慰問演出活動。
21.為軍人軍屬提供文娛優待。本市行政區域內政府組織游園會、博覽會、開放日等群眾性文化展演活動時,主辦方應當預留出一定數量票源,邀請駐京部隊軍人及其家屬代表免費參加。
22.建立軍營流動圖書館。以部隊駐地圖書館、新華書店、出版社等單位為骨幹,鼓勵倡導定期組織軍營配書活動,或在營區設立無人值守借書亭,開展送圖書進軍營活動。
23.提供政府管理的文化游樂設施參觀優待。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以及政府投資建設和管理運營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及“三屬”、現役軍人家屬按規定提供優先、優惠服務。
24.開展“優惠觀影觀劇”活動。由各級工會等管理的院線文藝團體,常年設立“優惠觀影觀劇”優待項目,為優撫對象提供觀影觀劇優惠服務。鼓勵其他社會資本興辦的電影院線為上述人員提供觀影觀劇優惠服務。
25.倡導公共體育場館向現役軍人優惠開放。把面向現役軍人優惠作為公共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的一項內容,推動公共體育資源惠及現役軍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體育場館和體育運動經營單位為現役軍人提供優惠優待服務。
(七)強化醫療優待服務
26.提供就醫優待服務。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對現役軍人急診、危重傷的搶救直接進入急救綠色通道,實行先搶救、後收費。
27.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鼓勵全市各類醫療機構優先為傷病殘、老齡優撫對象提供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傳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28.鼓勵開展優惠體檢。鼓勵光榮院或定點合作醫療機構為殘疾軍人、“三屬”、現役軍人家屬、老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優惠體檢,提供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29.落實醫療費用減免政策。按照《北京市優撫對象醫療費用減免管理辦法》規定,給予享受國家發給定期撫恤金的“三屬”、享受國家發給定期補助金的復員軍人等適用對象相應幅度的醫療費用減免。
30.支援民營醫療機構參與優待服務。鼓勵民營醫療機構為軍人軍屬和“三屬”就醫提供優待服務。
(八)創新交通優待舉措
31.落實交通依法優先。機場、火車站、地鐵站等場所設立軍人依法優先購(退)票窗口、候車(機)專區、進站通道等設施,軍人依法優先(軍人優先)標牌標語張貼位置醒目,軍人服務窗口、等候專區設置合理。
32.推進公共交通優待。為現役軍人、文職人員和殘疾軍人等優撫對象免費制發集身份識別、優先優待等多功能於一體的北京市電子擁軍卡,持卡可享受相關交通優待。
(九)加大法律服務優待
33.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法律援助機構依法為優撫對象提供法律援助,申請人為優撫對象的,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各區法律援助中心在本區人民武裝部設立涉軍維權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駐區部隊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開展現役軍人軍屬、退役軍人法律援助諮詢、宣傳工作;對於傷病殘等行動不便的優撫對象,法律援助機構提供到府受理等便利服務。發揮“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和北京法律服務網的作用,為優撫對象申請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34.發揮公益律師作用。充分發揮各級律師協會作用,支援律師自主選擇與其專業特長、實踐經驗、興趣愛好等相適應的服務內容和方式,調動律師參與服務優撫對象的積極性、主動性。
(十)推進科技優待服務
35.設立科技優待項目。開展科技優待擁軍活動,支援軍地聯合承擔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面向軍隊科研院所開展政策宣講、科技成果對接交流活動。
(十一)拓展金融優待範圍
36.夯實金融優待品牌。加強與相關銀行的協調力度,推動落實北京市擁軍優撫合作協議,完善金融服務優待項目清單,豐富具有首都特色的金融擁軍優撫品牌。
37.豐富金融優待內容。鼓勵銀行為優撫對象提供優先辦理業務,免收卡工本費、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跨行轉賬費,以及其他個性化專屬金融優惠服務。
(十二)推進社會優待服務
38.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擁軍優待服務。倡導社會各類組織開展擁軍服務活動,建立覆蓋衣、食、住、行、用等各方面服務在內的優待項目清單,實行目錄式、動態性、規範化管理,納入首都雙擁模範單位和個人評比範圍。
39.深入開展志願幫扶服務。對有特殊困難的優撫對象家庭,屬地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組織或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結合實際開展志願幫扶活動。
40.做好其他社會優待。優撫對象在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保障性住房及其他社會救助或福利政策時,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優待金以及護理費、褒揚金、撫慰金等均不計入其個人和家庭收入;烈士和因公犧牲、病故軍人的一次性撫恤(含褒揚金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不計入其家庭財(資)産。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軍人依法優先”服務窗口或設置醒目標識。出臺惠民政策時,除正常享受普通市民的優惠政策外,對優撫對象給予必要的優待傾斜。
四、組織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看北京首先從政治上看”,緊緊圍繞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國防和軍隊建設全局,充分認識新時代新形勢下做好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不斷增強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推動“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二)壓實工作責任。軍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動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形成統籌推進、分工負責、齊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優待內容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和開展相關績效評價的結果進行動態調整,各級按照優待項目有關政策做好資金保障,並將相關優待內容納入北京民生一卡通功能保障範圍。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全力抓好本系統相關任務落實。
(三)營造尊崇氛圍。建立健全獎懲結合、公平規範、能進能出的優待動態管理機制,激勵優撫對象發揚傳統、珍惜榮譽、保持良好形象。對積極投身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新的突出貢獻受到表彰的優撫對象,大力開展學習宣傳。對優撫對象因違法、違規被懲處的,依法、依規對其優待資格作出相應處理。
(四)強化監督考核。軍地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把落實該實施意見情況作為參加雙擁模範城、模範單位和個人評選的重要條件,作為文明單位評選和社會信用評價的重要依據。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標準、細化舉措,制定路線圖、時間表,做到各項工作任務有部署、有督促、有總結,對消極推諉、落實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軍人軍屬同時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其他優待。
院士和專業技術三級以上,以及相當職級現役幹部轉改的文職人員,按照本意見有關現役軍人的優待規定執行。
各區、各部門應該根據本意見並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附件:北京市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本優待目錄清單及部門任務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