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豐台區發展改革委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5-17
  5. [成文日期] 2022-05-17
  6. [發文字號] 豐發改〔2022〕5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豐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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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發改〔2022〕51號

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我市對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按照《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要求,結合我區工作實際,經充分徵求各部門工作建議,現將措施具體落實意見印發,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豐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5月17日  

  (聯繫人:崔博;聯繫電話:83656322)


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市對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按照《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影響,積極幫扶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一、實施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一)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人: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二)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期繳納稅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中型企業,按各項稅費50%比例辦理延緩;對製造業小微企業,全部辦理延緩。包含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徵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三)2022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頂格減徵“六稅兩費”。(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四)延續生産、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4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等行業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五)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企業繳納所得稅。(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六)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三、加大租金減免政策支援

  (七)2022年對在京註冊或在京納稅並承租本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京內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房租。(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房管中心、豐臺園管委、區財政局)

  聯繫部門:區國資委産權科 王孝忠 電話:63258435

  豐臺園管委資産財務處 張潤虎 電話:63702063

  區房管中心資産經營部 張瑞 電話:63837379轉213

  區財政局資産科 徐娜 電話:63893253

  (八)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符合現行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規定的,依法予以減免。(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聯繫部門:區稅務局納服中心 電話:83812366

  四、實施階段性社保優惠政策

  (九)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聯繫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電話:52599260

  (十)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聯繫部門:區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 電話:52599260

  五、降低企業疫情防控成本

  (十一)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快速響應、管控風險,按照“快、嚴、準、實”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自2022年5月3日起,常態化核酸檢測對市民免費,所需費用由財政資金和醫保基金共同負擔。(責任單位:區檢疫檢測組)

  聯繫部門:區委組織部公務員科 張勳 83656813

  六、提高中小微企業獲取信貸便利性

  (十二)積極引導駐區銀行機構落實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充分發揮“銀政企融資”平臺的作用,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助力中小微企業獲取金融支援。(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聯繫部門:區金融辦金融發展科 王超 電話:63258269

  (十三)鼓勵金融機構提高信貸額度,設立更多面向中小微企業的貸款産品,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到期還款暫時困難的企業延長還款期限。(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聯繫部門:區金融辦金融發展科 王超 電話:63258269

  七、實施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

  (十四)鼓勵社會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助餐服務,按照作為養老助餐點的養老服務機構同等標準,對認定為養老助餐點的社會餐飲企業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聯繫部門:區民政局養老科 沈敏利 電話:63818850

  (十五)支援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餐廳。(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聯繫部門:區商務局商業服務科 陳龍 電話:63831120

  八、實施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十六)對傳統商場、商業綜合體和商圈(特色商業街)內的商業主體外立面改造、店內裝修更新、設備購置及水電氣熱等配套設施建設等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援。(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聯繫部門:區商務局流通發展科史浩 電話:63831120

  (十七)對便利店、前置倉、藥店等符合本市基本便民網點建設提升標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各項投入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援。(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聯繫部門:區商務局商業服務科 陳龍 電話:63831120

  (十八)支援實體書店發展。(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聯繫部門:區委宣傳部 鮑豐鑫 電話:83656717

  九、實施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

  (十九)加大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扶持政策實施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至100%。(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聯繫部門:區文旅局行業管理科 孫權 電話:63832847

  (二十)開展本市使用保險交納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試點,鼓勵保險公司設計開發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等試點保險産品,進一步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範圍。(責任單位:區文旅局)

  聯繫部門:區文旅局行業管理科 孫權 電話:63832847

  (二十一)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聯繫部門:區總工會財務與資産管理部 顧蕊 電話:83802509

  十、加大援企穩崗支援

  (二十二)做好中小微企業用工服務。發揮就業服務專員、就業服務指導員、企業聯絡員“三員”作用,通過電話回訪、入戶走訪等方式積極採集空崗資訊,利用市區線上招聘平臺為中小微用工企業“分行業、分崗位、分群體”做好專項招聘服務,結合就業服務需求和疫情防控要求,舉辦中小微企業專場招聘會。(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聯繫部門:區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中心 袁芳 63808330

  (二十三)鼓勵用人單位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和城鄉就業困難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享受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聯繫部門:區人力社保局勞服中心

  市崗補政策聯繫人:朱琳 電話:63258233

  區崗補政策聯繫人:房緒 電話:63258234

  十一、建立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協調機制

  (二十四)在疫情期間加強企業服務,及時了解和協調解決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努力保持企業産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生産經營穩定。(責任單位:區科信局、區住建委)

  聯繫部門:區科信局産業促進科 馬穎超 電話:83656341

  區住建委建築節能管理科 段俊傑 電話:52812035

  (二十五)發揮行業協會服務中小微企業的橋梁紐帶作用。(責任單位:區科信局)

  聯繫部門:區中小企業創新創業促進會 王莎莎 電話:88378888

  (二十六)為中小微企業送政策、送服務,促進企業供需資訊對接,引導産業鏈上下游加強合作,共渡難關。(責任單位:區科信局)

  聯繫部門:區科信局企業科 李劍 電話:83656352

  十二、加強中小微企業日常監測

  (二十七)加強中小微企業數據庫動態更新和日常監測,做好中小微企業經營狀況調查,定期梳理中小微企業訴求,摸清企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效果。(責任單位:區科信局)

  聯繫部門:區科信局企業科 李劍 電話:83656305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的服務業範圍可按照國家統計局《2017年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國家統計局《關於修訂<三次産業劃分規定(2012)>的通知》(國統設管函〔2018〕74號)予以認定;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範圍可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予以認定,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劃型標准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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