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6-09
  5. [成文日期] 2022-06-09
  6. [發文字號] 石政發〔2022〕3號
  7. [廢止日期] 2022-12-31
  8. [發佈日期] 2022-06-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景山區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字號:        

石政發〔2022〕3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處,各區屬機構:

  現將《石景山區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開發佈)


石景山區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

  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所有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2022〕12號)及《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22〕23號),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確保經濟運作在合理區間,結合石景山區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力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著力穩住經濟基本盤

  (一)留抵退稅“直達快享”

  1.嚴格落實國家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主動服務,“一對一”精準推送資訊,全程網上辦理,確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企業存量留抵稅額“應退盡退”。(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二)社會保險“應緩盡緩”

  2.按照國家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及擴圍要求,對特困行業企業、科技創新型困難中小微企業及其他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緩繳社會保險費,落實北京市困難企業申請政策,以自願申請、書面承諾等方式簡化辦理程式,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緩繳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三)國有房租減免“即申即享”

  3.2022年對承租京內區屬各類國有房屋的在京註冊或在京納稅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屋租金。符合條件的連鎖超市、便利店、餐飲企業以門店為單位執行。實施《石景山區集體經濟系統關於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減免工作方案》。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科技型孵化器,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的,經確認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50%給予補貼,其中市級承擔20%、區級承擔30%。組建房租減免工作專班,公告聯繫方式,協調督查政策落實,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經營人。(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區政府集體資産監管辦、區科委、園區管委會、區商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

  (四)水電氣“欠費不停供”

  4.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繳費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將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低10%。(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區通管辦)

  (五)開行“融資紓困直通車”

  5.暢通融資服務對接通道,線上投放“金融服務”二維碼,面向駐區小微企業徵集融資需求,組織駐區金融機構主動對接服務,加大信貸支援力度;對各領域重點企業,納入市級融資紓困直通車,爭取市級金融服務資源支援。(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相關部門)

  6.加強金融服務政策支撐,對2022年通過駐區銀行、融資擔保機構獲得貸款的小微企業,實施政策兌現“免申即享”,經認定後,對獲得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貼息“首次貸款”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高100%貼息支援,其他情形給予最高50%貸款貼息和擔保補貼支援。(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相關部門)

  7.鼓勵駐區融資擔保機構重點支援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縮短授信、放款時間,精簡辦理環節,降低擔保費率,並對2022年5月至7月新增貸款的相關企業,給予最高免收三個月擔保費支援。(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各相關部門)

  8.鼓勵駐區保險機構推出疫情保障相關險種,針對因疫情原因導致損失的企業或個人提供保險保障服務。大力推廣普惠性商業健康保險,為基本醫療保險提供補充保障。(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醫保局)

  (六)優化營商環境“接地氣”

  9.落實北京市助企紓困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擴大線上審批服務、電子印章和電子證照應用,提升“一網通辦”服務水準,實現惠企政策“主動辦”“加快辦”“方便辦”。對因疫情影響導致的行政處罰、延期還貸等失信行為,不納入信用記錄和徵信記錄,為受到行政處罰並被公示的企業開通“信用豁免申請”便捷服務。用好12345企業服務熱線,為企業提供政策諮詢、受理辦理、督辦反饋、回訪評價全鏈條服務,實現“企業有所呼、政府有所應”。(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政務服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10.完善“服務包”工作機制,健全走訪服務制度,積極發揮行業和屬地管家作用,完善企業訴求動態解決機制。積極對接央企二三級子公司,引導企業在區佈局符合首都城市發展定位的重大項目。支援創新型企業發展,在研發創新、場景應用、融資上市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獨角獸、“專精特新”“隱形冠軍”企業。(責任單位:區投促中心、區財政局、區科委、區金融辦、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園區管委會、各相關部門)

  11.開展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專項行動,無分歧欠款發現一起清償一起,確有支付困難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確還款計劃,嚴禁政府投資項目新增拖欠。(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國資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

  1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壓減會議、培訓、差旅等一般性支出,按規定全部收回各類結余結轉資金,統籌用於疫情防控、助企紓困等急需領域。(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相關部門)

  13.加大公共採購傾斜力度,政府採購工程更多采用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合理分包等方式,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將政府採購貨物服務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採購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40%以上預算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比例不低於70%。工會經費等其他公共性經費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發展改革委、區總工會)

  二、支援企業創新發展,促進産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一)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生産經營

  14.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復工復産,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分區分級實施社會面防控措施。分場景分類別及時更新、動態調整疫情防控指引,市區聯動及時解決已復工企業因疫情防控産生的到崗用工、配套企業復工復産、物流運輸、入境返京等實際困難。指導更多企業制定閉環生産預案,以最小生産單元、最小人員編組分區分隔、錯時錯班優化生産流程,提高企業抵禦疫情影響能力。實施重大項目生活區、施工區分隔管理,新進京員工獨立區域居住,確保施工進度不延後、品質不打折。(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各相關部門)

  15.建立健全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協調機制,指導重點企業制定供應鏈備份方案或替代清單,組織好保供車輛進京。爭取將更多駐區重點企業及上下游企業納入國家産業鏈供應鏈“白名單”保障範圍。建立區級重要功能性企業、防疫物資生産企業、城市運作保障企業、産業鏈龍頭和供應鏈前端企業“白名單”。(責任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商務局、各相關部門)

  16.加快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在城市管理、基層治理、智慧交通、疫情防控等領域加大投資力度,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建設並落地示範應用。推動智慧樓宇建設,以門禁道閘、視頻監控、租房管理等系統為重點,加強智慧升級改造,提高樓宇管理效能,開發全區商務樓宇信息化系統,可視化呈現樓宇、商圈動態資訊。從“無疫社區”創建抓起,用好“人防+技防”措施,將“雪亮工程”與疫情防控、社會治理統籌結合,築牢商務樓宇、社區疫情防控屏障。(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園區管委會、區委組織部、區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相關部門)

  17.深入實施“科技抗疫”,加強科技抗疫新技術新産品研發和推廣應用,對企業投入疫情防控一線的相關産品,鼓勵申報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鼓勵納入中關村首臺套試驗示範項目。(責任單位:區科委、園區管委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全力保通保暢

  18.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嚴格落實貨運車輛司乘人員“白名單”制度和“即採即走即追”閉環管理模式,對通信行程卡綠色帶*號實施精準賦碼。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對公共性、基礎性物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及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積極爭取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援。(責任單位:交通支隊、公安分局、區商務局)

  (三)提升高精尖産業發展能級

  19.加大科技型企業幫扶力度,鼓勵企業認定研發機構,著力培育創新型企業主體。支援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鼓勵開展新技術、新産品研發並示範應用。支援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快區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撥付進度。(責任單位:區科委、園區管委會)

  20.加大創新型企業支援力度,市區聯合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動石景山區新首鋼園網際網路3.0應用場景建設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首鋼園區工業遺存資源稟賦和冬奧場館空間,建設網際網路3.0應用場景,加快國産軟硬體技術協同發展,促進自主創新與産業發展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網際網路3.0示範應用新高地。(責任單位:園區管委會、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科委、區西部建設辦)

  21.支援虛擬現實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力度。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圍繞近眼顯示、感知交互、內容製作、渲染計算等關鍵技術領域,對認定的企業年度研發費用增量給予補貼。鼓勵企業建立關鍵技術實驗平臺,重點支援“首臺套”“首批次”,打造産業公共技術與服務平臺。積極推動特色場景應用示範項目,促進新技術新産品新模式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園區管委會、區科委、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22.加大科幻産業紓困扶持力度,支援科幻企業復工復産加快發展,在研發創新、場景應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圍繞科幻産業關鍵技術研發與應用,對科技項目給予經費支援;加大科幻企業培育力度,為科幻企業提供精準培訓輔導,指導企業申報國高新企業認定;加大對科幻企業融資支援力度,搭建對接平臺,暢通企業融資渠道;助力搭建科幻企業交流平臺,組織舉辦科幻沙龍、科幻科技展覽、科幻技術創新路演等活動,對接投資人和客戶群,促成産業鏈上下游交流合作。(責任單位:區科委、園區管委會、區金融辦)

  23.做好上市企業服務,積極對接三大證券交易所和市金融監管局,建立健全上市重點企業儲備庫,提供“管家式”服務,開展“一對一”問診,強化後備企業培訓輔導,加快重點儲備企業上市進程。聯合北京上市服務平臺,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開展擬上市企業輔導培訓,提升企業上市培育效能。(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科委、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園區管委會)

  (四)以“兩區”建設促進外資外貿發展

  24.深入推動“兩區”重點領域全産業鏈開放和全環節改革,強化外資項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力度。支援“專精特新”等高技術企業、獲得國家高新技術認定的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做好外貿企業紓困服務,用好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工具,加大向中小微外貿企業傾斜力度。充分運用京西國際商事與人才綜合服務港,完善人才服務體系。穩定外資企業發展預期,加強外資大項目“一對一”跟蹤服務,強化新設外商投資和增資項目對接,幫助外資企業解決實際問題。(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科委、區投促中心、園區管委會)

  三、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大有效投資力度

  (一)著力擴大重點領域投資

  25.提升市政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加快實施M11線西段(模式口站—新首鋼站)、蘋果園綜合交通樞紐等一批在施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啟動新首鋼北區、東南區,衙門口棚戶區等重點區域周邊配套道路建設。(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委)

  26.優化公共服務供給,著力推動北京市十一學校石景山學校、北大附中石景山學校、北京大學首鋼醫院新建門急診醫技大樓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快五里坨精神衛生專科醫院等項目前期工作,力爭早日開工並實現投資落地。(責任單位: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

  27.激發城市更新活力,落實北京市危舊房改建政策,大力推廣“首開經驗”“魯谷模式”,滾動推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有序實施北重文化産業園一期、模式口大街修繕改造與環境整治等城市更新重大項目。(責任單位: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西部建設辦、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園區管委會、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

  28.加快實施棚戶區改造,有序推動衙門口、北辛安、西黃村、廣寧村等棚戶區改造,啟動黃莊村棚戶區改造。(責任單位:區住房城市建設委)

  (二)全面加強資金保障

  29.充分發揮政府投資項目引導放大作用,積極爭取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和專項債券支援,做好區級財政資金保障。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搭建建設主體與金融機構融資對接平臺,不斷拓寬社會投資重大項目融資渠道。配合市級部門向社會公開推介本區重點領域民間資本參與項目,持續激發民間投資活力。(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金融辦、區財政局、各相關部門)

  (三)切實提升投資項目落地質效

  30.強化投資項目審批服務和要素保障,各審批部門主動向前一步,加強橫向溝通,優化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審批和財政評審,提供全週期、零距離服務,力促投資落地。各主責部門加快穩定規劃設計方案,倒排工期、挂圖作戰,狠抓影響項目前期手續辦理的關鍵環節,推進新建項目開工建設並實現投資納統。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優化“一地一策”方案,全力推進地上物徵拆騰退,積極開展項目推介工作,力爭上半年完成年度商品住宅用地集中供應。(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各項目主責單位)

  31.超前謀劃重大項目儲備,圍繞城市更新和産業轉型、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加快謀劃一批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關鍵性、基礎性、戰略性作用的重大投資項目,形成“謀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項目儲備和滾動接續機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西部建設辦、區園林綠化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園區管委會)

  四、大力促進消費恢復提振,更大力度挖掘消費潛力

  (一)大力促進汽車等大宗消費

  32.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落實北京市促進二手車流通相關政策,2022年底前對報廢或轉出本市註冊登記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車,在本市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新車,並在本市上牌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不超過1萬元/臺補貼,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負擔50%。(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稅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城市管理委、區財政局、交通支隊)

  33.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保障剛性住房需求,滿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推動企業將存量商辦用房轉換為配套重點功能區和産業園區的人才租賃房、保障性租賃住房。落實北京市家裝企業和家裝人員“白名單”制度,依託智慧化資訊採集系統,按照“散裝散建”從業人員“一登三查”要求,安全有序放開家庭裝修施工,有效帶動家裝、家居和家電消費。(責任單位: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國資委、區商務局、園區管委會)

  (二)積極培育數字新消費

  34.落實北京市促進數字消費能級提升相關政策,配合北京市新徵集一批綠色節能消費券參與企業,增加一批適用電子類商品型號,延長政策實施週期,開展智慧辦公、智慧家居、移動智慧終端等産品研發推廣和優惠促銷。(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

  (三)有序推動餐飲和文化體育娛樂消費回暖

  35.推動餐飲企業恢復發展,落實北京市相關政策,聯合外賣平臺企業發放餐飲消費券,對平臺企業2022年6月減免的暫停堂食餐飲商戶相關費用予以補貼,對納入北京市生活服務業發展項目和支援範圍的餐飲企業,最高給予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援。(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36.舉辦第十屆惠民文化消費季,開展文化消費促進行動。鼓勵旅遊平臺企業、旅行社開發暑期青少年戶外體育、科普、文化等實踐項目。打造“漫遊石景山”線路品牌,開發生活體驗、攝影旅拍、時尚打卡、文博古韻等主題線路,策劃發佈“秀·石景山”品牌系列主題印章及集章本,開展文旅消費地圖打卡活動。(責任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區委宣傳部、區體育局、區商務局)

  五、多管齊下拓寬就業渠道,牢牢兜住社會民生底線

  (一)強化重點群體就業服務保障

  37.針對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一生一策”精準幫扶,通過“空中課堂”等方式,拓展線上就業指導新模式。推動本區國有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實現一定比例增長,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規模。挖掘一批基層養老服務、社會工作等就業崗位,支援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擴大科研助理崗位規模。支援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社區工作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技崗位。(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國資委、區科委、園區管委會、區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

  38.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用人單位招用畢業年度本市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招用畢業年度本市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給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教委)

  39.擴充社區工作力量,臨時招用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旅遊會展、教育培訓及零售等停工行業從業人員,兼職參與社區疫情防控等工作,按照北京市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貼。(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

  (二)提升城市安全運作水準

  40.落實首都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鞏固完善“區自為戰”“校自為戰”“企自為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持續加強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加快集中隔離設施、方艙醫院、核酸檢測設施、負壓病房、發熱門診、急救站點、綜合資訊平臺等疫情防控基礎設施建設儲備。(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石景山分局、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財政局)

  41.做好米麵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加強市場分析研判,每日分析生活必需品價格情況,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平穩運作和價格基本穩定。(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發展改革委)

  42.深化安全生産專項整治行動,紮實開展安全生産大檢查,嚴防交通、建築、燃氣等方面安全事故,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強化降雨應對,加強天氣和地質災害預報、預警、預測,突出重點部位防汛物資保障,落實人員轉移和避險措施,強化對重要險情部位搶險處置,確保安全度汛。(責任單位:區應急局、交通支隊、區住房城市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消防救援支隊)

  本實施方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國家、北京市有相關規定的,或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