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10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1期(總第763期)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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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國家機關,各國有企業,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推動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5月10日  


關於推動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的意見》和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深化本市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産業轉型升級的能力,切實提高職業教育的社會重視程度,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貫徹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理念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職業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黨對職業教育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思想政治教育與技術技能培養融合統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統籌協調,把職業教育擺在教育改革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職業學校舉辦單位要加強管理,加大對職業教育的保障力度。進一步優化職業教育類型定位,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為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營造良好氛圍,為更好服務“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優化技術技能人才供給結構

  緊密圍繞首都高精尖産業發展、超大城市運作管理、高品質民生需求對應用型人才的需要,持續優化職業學校的專業佈局,不斷提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匹配度。優先發展智慧製造、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人工智慧等産業需要的新興專業,加快建設養老服務、學前教育、護理和托育等人才緊缺專業,撤並淘汰供給過剩、就業率低、不符合首都産業發展方向的相關專業。人才緊缺專業可面向京外地區,特別是津冀地區適當擴大招生計劃,切實增強技術技能人才供給能力。

  三、推動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綜合改革

  夯實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的基礎地位,穩定中考招生職普比,推動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綜合改革,提升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的吸引力。結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優化中等職業學校佈局結構,支援在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實施長學制培養高端技術技能人才。打通技工教育與學歷教育的人才培養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納入高等職業學校序列,支援技工院校與高等職業學校開展“3+2”中高職銜接培養。深化職普融通,支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依法依規推動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雙向互轉。

  四、提升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發展水準

  充分發揮國家“雙高”學校的示範引領作用,支援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特色化辦學、高品質發展。優化高等職業學校教育類型定位,保持辦學方向不變、培養模式不變、特色發展不變,穩步推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發展,支援符合條件的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整建制升格為本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支援在若干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技師學院高水準骨幹專業群開展職業教育本科專業試點。加大高等職業學校面向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的招生比例,本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規模不低於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的10%。

  五、推進應用型本科高校分類發展

  按照市屬公辦本科高校分類發展工作部署,完善分類考核和分類支援機制,推動具備條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型轉變,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開辦應用技術型專業或課程。支援高水準應用型大學、高等職業學校開展先就業再進修、邊工作邊進修的學歷貫通方式,更加注重學生工作經驗積累和實踐能力培養,重點培養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具有創新精神的應用型人才。研究高水準應用型大學面向中等職業學校、專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招生政策,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為學生學習提供多樣化選擇,搭建多路徑成才渠道。

  六、優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環境

  對納入産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範圍的試點企業,研究制定鼓勵支援政策,對符合規定的職業教育投資,可按投資額的30%抵免當年應繳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開展“入學即入職、工學結合”培養模式試點,試點項目學生在入學並簽訂工學結合學徒培養相關協議後,可擁有企業見習職工身份,探索建立見習職工繳納社保由財政經費進行合理負擔的工作機制。積極探索職業學校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推動職業學校在企業設立實習實訓基地,企業在職業學校設立培養培訓基地,探索校企共建企業學院、産業學院,擴展職業學校辦學空間。

  七、打通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價通道

  支援在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取得相應級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高技能人才,參評相關專業領域職稱評價,不將學歷、論文、外語、電腦等要求作為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價的限制性條件,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可申報職稱評價。在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上獲得獎牌的本市職業學校學生,畢業後在京工作,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並享受相關待遇。完善對首席技師、技能競賽獲獎選手等優秀技能人才的獎勵機制,探索建立“金藍領”技術技能人才榮譽體系。

  八、完善對職業學校教師的激勵制度

  加大對職業學校技術創新與服務的激勵力度,對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職業學校可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給予現金獎勵。鼓勵職業學校開展補貼性培訓和市場化社會培訓,職業學校通過校企合作、技術服務、社會培訓、自辦企業等方式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凈收入,可按最高70%比例提取作為績效工資來源,對相關考核合格的職業學校可每年調整績效工資總量,調整部分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基數,重點用於激勵參與上述工作的人員。保障職業學校兼職教師待遇,允許職業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兼職教師,確定兼職報酬。

  九、拓寬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渠道

  推動職業學校畢業生在就業、落戶方面與普通學校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將本市高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納入公務員招考範圍,在公務員招考和企事業單位招聘中,堅持因崗設職,鼓勵公平競爭,促進人崗相適,支援事業單位面向高水準技能人才開展定向招聘。在公開招聘中,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高級工班、中級工班畢業生分別按照本科、大專、中專學歷對待,並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政策。本市職業學校中,被本市重點發展領域用人單位聘用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擇優申請辦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或國家級一類技能大賽獎牌的應屆畢業生及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辦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

  十、助力打造職業教育示範項目

  立足“四個中心”功能建設,聚焦“兩區”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和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推動本市職業教育做優做精,實現“高品質、有特色、國際化”發展。結合職業教育規劃佈局和發展需求,支援京津冀三地職業學校在學生培養、師資培訓、資源共用、社會服務、交流研討等方面開展合作,推動京津冀職業教育協同發展。加強與國際高水準職業教育機構和組織合作,支援“絲路工匠”“絲路學堂”等職業教育國際合作交流平臺建設,打造一批具有北京特色的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的職業教育品牌。支援本市職業學校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開展境外辦學、設立職業教育培訓中心,在國際交流合作中發揮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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