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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海澱區發展改革委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17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海澱區關於促進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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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切實幫助中小微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財金〔2022〕27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14號)相關要求,現結合海淀實際,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一)實施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按照國家關於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要求,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二)延續生産、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繼續對生産、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三)擴大“六稅兩費”減徵範圍。2022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頂格減徵“六稅兩費”,即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五)小型微利企業減徵企業所得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七)加大購置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八)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行為。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制止“三亂”行為,研究實施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亂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防止對服務業的各項助企紓困政策效果被“三亂”行為抵消。(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遊局)

  (九)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2022年對承租海澱區屬國有房屋的在北京註冊納稅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房屋租金,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要率先落實到位,本區集體經濟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對於存在轉租情況的國有房屋,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經營人。鼓勵孵化器、科技園等各類産業載體以直接減免、退還、合同延期等方式給予租金優惠,以支援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新團隊穩定發展。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符合現行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規定的,依法予以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稅務局、區財政局、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區農經站,各街鎮)

  (十)實施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房租補貼政策。組織在海淀註冊納稅的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申報北京市“房租通”補貼,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遊局)

  (十一)實施階段性社保優惠政策。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遊、公路鐵路運輸等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稅務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市交通委海淀運管分局、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委))

  (十二)降低企業疫情防控成本。堅持“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快速響應、管控風險,按照“快、嚴、準、實”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為加強疫情期間城市運作保障,落實全市市民免費核酸檢測政策,尤其對餐飲、零售、外賣、快遞、住宿行業以及從事進口非冷鏈貨物相關經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具體從業人員範圍與“10+3+3”重點人群相銜接,所需費用由市區財政資金和醫保基金共同負擔,執行過程中依託“應檢盡檢”體系落實。(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疾控中心、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委海淀運管分局、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委)、區醫療保障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區復工復産防控組,各街鎮)

  二、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十三)用好普惠金融政策工具。落實市級政策,2022年對符合條件、在貸款服務中心現場辦理“首次貸款”業務的中小微企業,按貸款額給予不超過年化1%的貸款擔保費用補助,或按實際獲得貸款利息的20%給予貼息補助,對餐飲、零售、旅遊、公路鐵路運輸等受疫情影響突出的行業企業貼息比例提高至40%。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普惠小微貸款的傾斜力度,2022年普惠小微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10個百分點以上。各行業主管部門向金融機構精準提供餐飲業、零售業、旅遊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名單,便利金融機構優先支援困難企業。發揮好企業續貸受理中心作用,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接續,對受疫情影響的困難企業不盲目惜貸、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區金融辦、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區統計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遊局、市交通委海淀運管分局、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委))

  (十四)加強融資擔保和信用債支援。爭取市小微企業信用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對擔保機構2022年度新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提供不高於實際發生代償總額20%的補償。進一步提高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經辦銀行金融服務水準,為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分別提供最高不超過50萬元和300萬元的貸款額度,增強創業主體融資可得性和便利度。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融資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爭取中央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給予獎補。組織開展專場對接培訓,支援符合條件的餐飲、零售、旅遊、交通運輸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責任單位:區金融辦、區財政局、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區發展改革委)

  (十五)推動金融機構減費讓利。2022年繼續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支援人民銀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等落實好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推動實際貸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礎上繼續下行,支援人民銀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等督促指導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減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壓力。(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十六)提高融資便捷性。加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機制和網路建設,開展“網上暢融工程”快速對接服務。深化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進一步發揮“銀稅互動”“信易貸”等平臺作用,為銀行等金融機構使用公共信用資訊提供便利。鼓勵本區商業銀行為“專精特新”企業開闢信貸綠色通道,推出專屬信貸産品。用好基於區塊鏈的供應鏈確權平臺,為參與政府採購和國企採購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責任單位:區金融辦、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

  (十七)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投貸聯動支援機制,支援銀行依法合規開展投貸聯動業務。進一步發揮北京市科技創新基金、中關村科學城創新基金作用,引導和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向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放科技創新券,對企業購買開放單位基於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分析、測試、檢驗等標準化服務的費用,可通過科技創新券兌現不超過30萬元資金補助。(責任單位: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區金融辦)

  三、加強對受疫情影響突出的行業幫扶

  (十八)實施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鼓勵社會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助餐服務,按照養老服務機構同等標準,對認定為養老助餐點的社會餐飲企業給予補貼。組織落實市級政策,支援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餐廳,支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支援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開展中小微商戶幫扶行動,對在平臺經營的困難商戶實施特殊時期服務費優惠措施。鼓勵網際網路平臺開展外賣運營扶持,提供經營診斷、活動策劃、推廣行銷等服務,提高商戶數字化運營能力。(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民政局、中關村科學城綜合部(區科信局))

  (十九)實施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落實市級政策,對傳統商場和商圈(特色商業街)內的商業主體外立面改造、店內裝修更新、設備購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等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援。對便利店、前置倉、藥店等符合本市基本便民商業網點建設提升標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各項投入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援。加強商業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縣域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資金。(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二十)實施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落實市級政策,加大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扶持政策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至100%。根據本市使用保險交納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試點政策要求,鼓勵保險公司設計開發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履約保證保險等試點保險産品,進一步擴大保險代替保證金試點範圍。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責任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區總工會、區金融辦)

  (二十一)實施公路鐵路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一年,對提供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二十二)實施文化演出行業紓困扶持措施。2022年對歸屬本市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繼續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徵。在文藝表演、出版發行、廣播影視等領域實施文化消費促進行動。用好北京劇院運營服務平臺政策,聚焦營業性演出場所的扶持引導,通過場租、演出補貼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打造特色演藝集聚區和演藝群落。對優秀實體書店予以獎勵,對實體書店建設和運營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遊局、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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