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24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2022〕74號
  7. [廢止日期] 2022-12-31
  8. [發佈日期] 2022-05-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25期(總第757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大企業幫扶力度支援企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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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2022〕74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大企業幫扶力度支援企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工委、管委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5月24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大企業幫扶力度支援企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北京市系列助企紓困政策,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減輕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積極幫助困難市場主體渡過難關、恢復發展,在加快推進國家、北京市政策落地,實施《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亦莊新城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4.0版)》的基礎上,特製定以下措施。

  一、共同抗擊疫情

  1.對於積極抗擊疫情且按照要求制定防控預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照2022年5月社保繳納人數、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生産防疫物資補助。(責任單位:營商合作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

  2.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對於隸屬經開區總工會並開通工會賬戶的各企業工會,按照2022年8月會員名單、1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日常防疫物資補助。(責任單位:經開區總工會)

  二、促進企業發展

  3.減輕企業房租負擔,對承租區內經營性園區、特色産業園、城市更新園區、商務樓宇的非國有企業産權權屬房屋中的重點科技型小微企業(包括:獲得“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資質的小微企業),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共91天),按照不高於承租企業實際支付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單價不超過1.5元/天/平方米,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企業年度獲得各項房租補貼的金額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租金總額。(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4.搭建用工平臺,多渠道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利用各類中高級人才招聘平臺、“亦就業”小程式,為區內企業免費提供直播帶崗等招聘對接服務。(責任單位:社會事業局、組織人事部)

  5.擴大首升規獎勵行業範圍,在對區內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首升規獎勵基礎上,對收入達到規模以上標準並於2022年首次在經開區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的批發、零售和餐飲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批發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零售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餐飲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責任單位:商務金融局)

  6.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對2022年上半年産值達到5億元(含)以上,100億元以下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上半年産值0.2‰的一次性物流補貼;對2022年上半年産值達到100億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上半年産值0.5‰的一次性物流補貼。(責任單位:營商合作局)

  7.支援企業加強關鍵生産物資儲備,對2022年上半年産值達到5億元(含)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2022年1月1日(含)後新租用北京市範圍內臨時庫房用於重點零部件生産應急儲備的,按照最高1元/平方米/天的標準,給予本年度不超過200天的臨時倉儲補貼。其中,2022年上半年産值達到5億元(含)以上,100億元以下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每家補貼租賃面積最高不超過2000平方米;2022年上半年産值達到100億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每家補貼租賃面積最高不超過5000平方米。兌現時,申報主體需提供租賃合同及發票作為兌現依據。如企業實際租金單價、租用面積或租用期限少於以上標準,則以企業所簽訂租賃合同為準。(責任單位:營商合作局)

  三、優化服務質效

  8.在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開通“助企紓困促發展”專欄,加大對國家、北京市、經開區助企紓困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精準推送和諮詢輔導力度。在尚亦城APP開設“助企紓困促發展”專欄,依託區內媒體加強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幫助企業爭取國家、北京市相關政策支援,協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精準做好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責任單位:政務服務中心、宣傳文化部、組織人事部、經濟發展局)

  9.對重大項目、重點工程開設審批綠色通道,實現專人指導、綜合服務、並聯審批、同步出證。深化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改革,對列入改革清單事項即來即辦。(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

  四、適用範圍

  10.申報主體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註冊、納稅並進行統計登記,近3年無重大行政處罰記錄和刑事犯罪記錄,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重大行政處罰是指罰款金額或者沒收違法所得超過5萬元(含)、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産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處罰。刑事犯罪記錄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審判並形成判決文書作為界定依據。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以信用中國共用的名單作為界定依據。

  11.申報主體存在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經開區分局認定的違法建設情況,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不予享受。

  12.列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範圍的行業不予享受。

  13.申報主體需積極配合經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簽署入區協議的須積極履行協議條款。

  五、其他規定

  14.申報指南由各政策責任單位編制,統一在經開區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臺發佈。

  15.單家企業享受本措施獎勵總額不與該企業2022年區域經濟貢獻掛鉤。

  16.本措施與經開區現行普惠政策、專項扶持政策、入區協議可疊加享受。第1條與第2條不重復享受。對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企業,原則上不享受本措施第6條、第7條,按“一事一議”方式支援。

  17.提升兌現效率,不斷擴大免申即享兌現事項範圍,本措施第1條、第2條、第5條、第6條採用免申即享方式兌現。

  六、附則

  18.本措施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解釋。

  19.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兌現工作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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