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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18
  6. [發文字號] 京金融〔2022〕15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25期(總第757期)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關於加大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援力度建立“融資紓困直通車”工作機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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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金融〔2022〕152號

各區人民政府、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地方金融組織:

  為進一步落實《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精神,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建立“融資紓困直通車”工作協調機制,制定了《關於加大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援力度建立“融資紓困直通車”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確保溝通對接順暢,請於2022年5月23日(週一)18:00前將分管領導和內部協調人員(中層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發送至guozhenhua@jr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2022年5月18日  


關於加大中小微企業金融支援力度建立“融資紓困直通車”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受疫情影響行業和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市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各區政府聯合相關金融機構,建立“融資紓困直通車”,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本著“市場化、法治化、救急不救差”的原則,通過各區政府標準化梳理名單並數據核驗,主要商業銀行發揮“頭雁”作用,地方金融組織發揮補充作用,支援疫情前吸納就業多、納稅正常、銷售穩定、信用記錄良好,受疫情影響營業收入下降,但仍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推動金融機構與企業供需兩端資訊融合和精準對接,對符合條件企業採取續貸、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援。建立授信審批綠色通道,縮短貸款審批時限。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提高銀擔合作效率。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精準幫扶企業名單庫

  一是各區按照統一的模板篩選企業,並組織本區稅務、人力社保、財政部門對名單內企業納稅等級、社保、政府採購等資訊進行核驗,完善企業信用資訊。二是市金融監管局結合“首貸戶拓展”專項工作,定期向各區批量推送潛在首貸企業,各區進行核驗,提高精準度。

  (二)快速有效對接

  針對企業融資需求,建立梯次服務機制。一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大金融産品和服務創新,增加信用貸款、首貸、無還本續貸,積極支援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二是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發揮融資增信和風險分擔作用,提高困難行業風險容忍度,及時履行代償責任。三是地方金融組織發揮補充作用,提供靈活、快速的金融服務。

  (三)融資協調和結果反饋機制

  一是各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聯絡人員,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溝通對接順暢,任務有效落實。二是建立融資對接日報制度,由專班工作人員協調、解決融資對接中存在的問題,匯總每日工作進展數據,確保任務按時推進。

  三、加強配套支援

  (一)加強財政、金融協同

  一是發揮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企業續貸受理中心、北京市銀企對接系統、“創信融”等現有機制平臺引領作用,用好首貸企業貼息和擔保費補助政策。二是鼓勵各區出臺金融機構獎補政策,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擴大信貸投放。三是研究建立北京市普惠(中小微)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為符合條件的各類政銀(擔)合作産品提供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

  (二)監管政策支援

  一是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量”“價”的差別化監測考核制度,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優化考核,激勵擔當作為、敢貸、願貸。二是資金用途靈活。貸後管理適度放寬,除生産經營外,允許企業用於支付員工工資等用途,但資金不得用於企業分紅、不得用於高管人員提高薪酬。

  (三)發揮金融機構主體作用

  一是參與金融機構加大內部政策傾斜,建立授信綠色通道,改進完善盡職免責認定標準和流程。對符合條件納入的企業快速放款。二是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展期、續貸、再融資、調整還款計劃等多種措施,不盲目惜貸、抽貸、壓貸、斷貸,幫助企業化解短期債務風險。三是惠企讓利。引導銀行機構進一步落實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融資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

  四、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市金融監管局。創新金融支援舉措,進一步挖掘企業融資訴求,完善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機制。制定融資需求資訊模板,負責融資需求名單收集、分派、統計。建立融資數據清洗挖掘機制,形成首貸企業重點培育庫。

  (二)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加大各項貨幣政策工具支援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單列信貸計劃,提高風險容忍度,落實對商業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監管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對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首貸、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以及授信盡職免責等方面的差異化考核與監管評價。

  (三)各區政府。根據“紓困企業名單模板”提出本區紓困企業名單。協調區稅務、人力社保、財政等部門對企業名單進行核驗。研究制定本區獎補、貼息等支援政策。

  (四)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協調對接,開闢“綠色通道”,優化內部流程,加大對名單內企業的支援力度,提供靈活便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根據企業生産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提供適合的金融産品。

  五、保障機制

  (一)成立工作專班

  聯合金融機構組成工作專班,工作專班設在市金融監管局。主要負責完善對接流程,對企業的融資需求進行預判、派單,督促承辦網點機構按照貸款全流程快速工作機制完成下戶、審批、放貸,協調處理融資對接全流程各類問題,做好融資結果的反饋。

  (二)加強政策宣傳與輿論引導

  進一步加大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政策宣傳,提升政策知曉度,擴大政策惠及面,提高政策實施效果。及時總結典型做法和案例,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做好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處置

  有效統籌發展與安全,加強對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企業流動性風險監測,早發現、早處置次生金融風險隱患,防範區域性金融風險。

  附件:紓困企業名單模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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