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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懷柔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懷柔區《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落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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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的通知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減輕疫情防控對我區中小微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積極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特製定併發布落實指引。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一)實施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1.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9649088

  2.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9649088

  (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2022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頂格減徵“六稅兩費”。延續實施生産、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財産和行為稅科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所得稅科

  聯繫電話:69620417、69620257、69620075

  (三)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

  1.2022年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京內國有房屋的在京註冊或在京納稅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屋租金,其中對於承租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國有房屋的,減免6個月房屋租金。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要率先落實到位,區屬城鎮集體企業可參照執行。對於存在轉租情況的區屬國有房屋,相關區屬國有企業單位要確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終承租經營人。統籌協調推進央企、市屬國企對我區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落實租金減免工作。

  責任單位:區國資委

  績效評價中心

  聯繫電話:69680955

  2.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辦公面積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責任單位:區文促中心

  招商部

  聯繫電話:69680072

  3.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符合現行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規定的,依法予以減免。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財産和行為稅科

  聯繫電話:69620417

  (四)實施階段性社保優惠政策

  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社保中心登記徵繳科

  聯繫電話:89688024

  (五)降低企業疫情防控成本

  2022年對餐飲、零售、巡遊計程車、外賣、快遞行業以及從事進口非冷鏈貨物相關經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會展中心(規上商超、快遞)

  聯繫電話:69645066

  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小社會餐飲、小食品流通(零售)、外賣送餐)

  聯繫電話:89681246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渤海隊(交通運輸行業)

  聯繫電話:69647664

  二、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六)提高企業融資便捷性服務

  1.建立區級金融機構服務企業融資需求機制,設立企業融資需求服務熱線(61673037),統籌引導銀行、擔保及投資機構等對接企業融資需求,臺賬式跟蹤對接服務成效。

  2.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融資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

  3.編印2022版懷柔金融産品手冊,統籌金融機構做好政策宣傳及答疑,方便企業用對用好金融産品。

  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聯繫電話:61673037

  (七)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向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發放科技創新券,對企業購買開放單位基於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分析、測試、檢驗等標準化服務的費用,可通過科技創新券兌現不超過30萬元的資金補助。

  責任單位:區科委

  高新産業發展中心

  聯繫電話:69697671

  三、加強對疫情影響突出行業的幫扶

  (八)實施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

  1.鼓勵社會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助餐服務,按照養老服務機構同等標準,對認定為養老助餐點的社會餐飲企業給予補貼。

  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養老服務事務中心

  聯繫電話:69631036

  2.支援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餐廳,支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商業發展管理科

  聯繫電話:69646108

  (九)實施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對傳統商場和商圈(特色商業街)內的商業主體外立面改造、店內裝修更新、設備購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等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援。對便利店、前置倉、藥店等符合本區基本便民商業網點建設提升標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各項投入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援。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商業發展管理科

  聯繫電話:69646108

  (十)實施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

  1.加大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扶持政策實施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至100%。

  責任單位:區文化和旅遊局

  行業管理科

  聯繫電話:69622508

  2.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文化宮

  聯繫電話:69691984

  (十一)實施公路鐵路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1.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一年,對提供公交客運、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9649088

  2.支援巡遊出租燃油車更新為純電動車,對當年到期報廢的巡遊出租燃油車更新為純電動車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渤海隊

  聯繫電話:69647664

  (十二)實施文化演出行業紓困扶持措施

  1.2022年對歸屬本區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繼續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徵。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聯繫電話:69620257

  2.對示範書店、轉型升級書店和“三進”書店等給予補貼和獎勵。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

  社宣科

  聯繫電話:69626627

  四、實施保障

  (十三)建立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協調機制

  1.全力打通運輸堵點,保障民生物資和重要生産物資運輸暢通。

  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商業發展管理科

  聯繫電話:69646108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湯河口檢查站

  聯繫電話:89672039

  2.疫情期間要加強企業走訪服務,及時了解和協調解決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努力保持企業産業鏈供應鏈穩定和生産經營穩定。

  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中心

  企業服務科

  聯繫電話:69692561

  責任單位:區發改委

  營商環境中心

  聯繫電話:69621985

  (十四)建立中小微企業幫扶政策落實機制

  1.建立全區中小微企業數據庫,加強中小微企業數據庫動態更新和日常監測,抓好統籌和完善工作。

  責任單位: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企業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69624008

  2.按季度開展中小微企業經營狀況抽樣調查,摸清企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效果。

  責任單位:區統計局

  産業和專項科

  聯繫電話:69627065

  3.各相關部門根據需要及時制定實施細則,做好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定期梳理報送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並研究解決,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的服務業範圍可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國家統計局《關於修訂〈三次産業劃分規定(2012)〉的通知》(國統設管函〔2018〕74號)予以認定;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範圍可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予以認定,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劃型標准予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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