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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教育考試院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2年高級中等學校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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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22〕6號)要求,現將做好2022年宏志生招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低於城鄉低保標準,且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報名辦法

  (一)擬報考宏志班學生須填寫《2022年北京市宏志生報名申請登記表》,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城鄉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其中之一及本人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于5月16日-17日向所在初中校提出申請。報考不同區學校“宏志班”專業須分別準備相應材料。

  (二)各初中學校對照報名條件進行初審,于5月18日前將初審通過的宏志生材料報送本區中招辦。

  (三)5月19日,區中招辦匯總學校報送材料,分別轉交給考生擬報考學校所在區中招辦;區中招辦將相關材料報送給本區教委復核。

  (四)擬報考學校所在區教委會同區民政部門組織復核後,將符合條件考生名單(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電子文檔)于5月27日前報北京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三、報考要求

  (一)只有經招收“宏志班”學校所在區教委認定,符合宏志生條件並在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學校的“宏志班”專業。

  (二)擬報考“宏志班”專業的考生,須將招生學校“宏志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願第一專業欄內,如要報考兩所或兩所以上學校的宏志班,則須從第一志願起連續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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