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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0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西城區《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落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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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京政辦發〔2022〕14號)相關工作要求,推動政策措施有效落地,西城區針對政策措施進一步梳理,發佈《北京市西城區<關於繼續加大中小微企業幫扶力度加快困難企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的落實指引》,明確區級落實任務、責任部門及聯繫方式,並向社會公佈,確保企業有需求、政府有回應,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一)實施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

  1.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5月起一次性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額退還。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6162268

  2.加大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軟體和資訊技術服務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製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範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並一次性退還製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6162268

  (二)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1.2022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頂格減徵“六稅兩費”。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財産和行為稅科、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聯繫電話:62265641、66027637

  2.延續實施生産、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6162268

  3.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所得稅科

  聯繫電話:66022802

  4.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所得稅科

  聯繫電話:66022802

  (三)減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

  1.2022年對承租京內國有房屋的在京註冊或在京納稅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房屋租金,其中對於承租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國有房屋的,減免6個月房屋租金。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要率先落實到位,本區集體企業可參照執行。

  責任部門:區國資委 改革協同辦

  聯繫電話:66112569

  2.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辦公面積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貼。

  責任部門:區文促中心 文創園區科

  聯繫電話:58562968

  3.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符合現行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規定的,依法予以減免。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財産和行為稅科

  聯繫電話:62265641

  (四)實施階段性社保優惠政策。

  1.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到2023年4月30日。

  責任部門:區社保中心 登記科

  聯繫電話:66007070-2

  2.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可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費和2022年4月至10月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責任部門:區社保中心 登記科

  聯繫電話:66007070-2

  (五)降低企業疫情防控成本。

  2022年對餐飲、零售、個體計程車、外賣、快遞行業以及從事進口非冷鏈貨物相關經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免費開展員工定期核酸檢測。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規模以上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百姓中心、快遞)社區商業科

  聯繫電話:83509369

  責任部門:區市監局(餐飲、零售<藥店、規模以下食品流通主體>、外賣<美團、餓了麼>)市場一科

  聯繫電話:66503512

  責任部門:區交通委(個體計程車)個體出租汽車管理站

  聯繫電話:63558695

  二、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六)加強融資擔保和信用債支援。

  1.落實《西城區中小微企業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用好中小微企業擔保風險補償資金,對擔保機構2022年度新增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提供代償補償。

  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83926742

  2.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2022年新申請的銀行貸款融資擔保費率力爭降至1%。

  責任部門:北京金融街服務局 金融穩定處

  聯繫電話:66027982

  責任部門:北京金正光彩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83517512

  三、加強對受疫情影響突出行業的幫扶

  (七)實施餐飲業紓困扶持措施。

  1.鼓勵社會餐飲企業為老年人提供養老助餐服務,按照養老服務機構同等標準,對認定為養老助餐點的社會餐飲企業給予補貼。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社區商業科

  聯繫電話:83509369

  責任部門:區民政局 養老工作科

  聯繫電話:83418217

  2.支援餐飲企業新建連鎖直營餐廳,支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審定實際投資總額的50%。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流通發展科

  聯繫電話:83509352

  3.開展西城區生活性服務業品質提升行動。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社區商業科

  聯繫電話:83509369

  (八)實施零售業紓困扶持措施。

  1.對傳統商場和商圈(特色商業街)內的商業主體外立面改造、店內裝修更新、設備購置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等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金支援。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商業促進辦

  聯繫電話:83509302

  2.對便利店、前置倉、藥店等符合本市基本便民商業網點建設提升標準的項目給予不超過各項投入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資金支援。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社區商業科

  聯繫電話:83509369

  (九)實施旅遊業紓困扶持措施。

  1.加大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扶持政策實施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暫退比例提高至100%。

  責任部門:區文旅局 行業管理科

  聯繫電話:63134763

  2.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的方案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交由旅行社承接,並嚴格按照市總工會相關政策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責任部門:區總工會 財務資産部

  聯繫電話:83495714

  (十)實施公路鐵路運輸業紓困扶持措施。

  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一年,對提供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計程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貨物和勞務稅科

  聯繫電話:66162268

  (十一)實施文化演出行業紓困扶持措施。

  1.2022年對歸屬本區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繼續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徵。

  責任部門:區稅務局 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科

  聯繫電話:66027637

  2.對示範書店、轉型升級書店和“三進”書店等給予補貼和獎勵。

  責任部門:區文旅局 閱讀推廣中心

  聯繫電話:63134708

  四、實施保障

  (十二)建立穩定産業鏈供應鏈協調機制。

  1.全力打通運輸堵點,保障民生物資和重要生産物資運輸暢通。

  責任部門:區商務局 糧食與物資儲備科

  聯繫電話:83509331

  2.在疫情期間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走訪調研,及時了解企業需求,做好臺賬。對企業在疫情期間遇到的特殊困難,經區政府決策後,給予協調解決。

  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83926742

  (十三)建立中小微企業幫扶政策落實機制。

  1.做好全區中小微企業數據庫的統籌和完善,加強中小微企業數據庫動態更新和日常監測,按季度開展中小微企業發展情況調查,摸清企業需求和政策落實效果。

  責任部門:區統計局 專項調查科

  聯繫電話:83276849

  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聯繫電話:83926742

  2.各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及時制定實施細則,做好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定期梳理報送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切實抓好政策制定和落地實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用扎紮實實的工作成效,讓中小微企業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責任部門:各相關部門

  以上政策措施適用的服務業範圍可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及國家統計局《關於修訂〈三次産業劃分規定(2012)〉的通知》(國統設管函〔2018〕74號)予以認定;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範圍可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全國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服務網”予以認定,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關於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劃型標准予以認定。各項措施明確責任部門、對接科室、聯繫電話。具體措施執行,按照現行已發佈相關規定具體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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