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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水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水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3-18
  6. [發文字號] 京節水辦〔2022〕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3-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24期(總第756期)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十四五”時期全市生産生活用水總量管控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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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節水辦〔2022〕7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南水北調後續工程高品質發展座談會上提出“堅持節水優先,把節水作為受水區的根本出路”的要求,確保實現“十四五”時期“全市年生産生活用水總量控制在30億立方米以內”的目標,建立完善用水剛性約束制度,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共同編制了《關於加強“十四五”時期全市生産生活用水總量管控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批復(京政字〔2022〕8號),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務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17日  


關於加強“十四五”時期全市生産生活用水總量管控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南水北調後續工程高品質發展座談會上提出“堅持節水優先,把節水作為受水區的根本出路”的要求,確保實現“十四五”時期“全市年生産生活用水總量控制在30億立方米以內”的目標,建立完善用水剛性約束制度,現就加強全市生産生活用水總量(以下簡稱“用水總量”)管控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持續強化水的服務保障和約束引導作用,堅持把節水作為首都水安全保障的根本出路,把最嚴格用水管控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全過程,進一步壓緊壓實節水用水責任,管住存量、嚴控增量,推進完善“水隨人走、水隨功能走”的水量動態調控機制,促進水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節水優先、量水發展。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深入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産”原則要求,堅持用水總量和用水強度管控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相結合,以用水方式更加節約集約高效推動經濟增長轉型升級,引導促進內涵式高品質發展。

  嚴格管控、分類施策。針對區域發展功能定位和不同行業用水需求,統籌考慮區域産業佈局、用水結構和水準,制定科學合理的用水總量用水年度計劃管控措施,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分類推進各區、各行業用水管控重點任務落實。

  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加強對用水總量管控工作的規範和引導,強化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形成促進高效用水的制度體系;加強水情宣傳教育,推動形成全社會愛水護水節水的良好風尚。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立健全全市用水總量管控責任體系、指標體系和制度體系,各區用水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行業用水效率和效益顯著提升,全市年用水總量嚴格控制在30億立方米以內。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加強各區用水總量管控

  本市“十四五”時期年用水總量上限為30億立方米。除預留一定水量作為中央及本市重大項目、重點功能區建設的保障水量外,根據城市發展規劃確定各區“十四五”時期用水總量上限(詳見附件1)。各區要結合本區用水實際情況,將用水總量進一步分解下達至街道(鄉鎮),並細化落實管控措施。用水總量確定後,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城鄉發展戰略、區域重大功能以及人口政策等出現較大變動,確需調整的,按照程式重新確定。

  (二)進一步嚴格各區用水年度計劃管理

  各區在本區用水總量內,根據用水定額及經濟技術條件,核算下一年度工業、農業、公共服務業、居民家庭、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用水計劃,並於每年11月底前報市水務局。市水務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本著“水隨人走、水隨功能走”的原則,核定各區生産生活用水年度計劃,報市政府批准後下達各區。各區將用水年度計劃分解下達至街道(鄉鎮)、村莊及非居民用水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

  (三)建立各區用水總量預警監控制度

  各區應將用水年度計劃分解到季度,市水務局對各區用水計劃執行情況按季度實施預警管理。當季度用水量達到本季度用水計劃時,發佈預警資訊,提示進一步加強用水管控。當用水量超過用水年度計劃90%時,該區應進行用水效率分析,排查原因,制定措施進行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市水務局。當用水量超過用水年度計劃時,該區應做出用水情況説明,書面報告市政府。當遇有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突發事件時,按照有關應急預案保障供水,其用水量不受用水年度計劃限制。

  (四)進一步強化重點行業節水用水管理措施

  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生産必須管節水、管行業必須管節水、管城市運作必須管節水”的要求,進一步強化節水管理。黨政機關、高校、賓館、醫院、購物中心、交通場站等公共機構和場所應當使用高效節水器具,加強節水宣傳提示,積極開展節水型單位建設;農業應當大力推進高效節水灌溉,因地制宜建設微灌、噴灌等設施;園林綠化應開展滴灌技術試點,形成可複製經驗後,在全市範圍逐步推廣,同時加強再生水、雨洪水、河湖水利用,提高公共綠地非常規水灌溉比例;市政用水應大力推廣使用再生水。工業用水重點企業應當開展水準衡測試等節水診斷,採用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增加迴圈用水次數,提高迴圈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對於超過用水定額的企業限期進行技術改造。施工現場應嚴格用水管理,充分考慮非常規水利用,制定工程節水和水資源利用措施。居民家庭應推廣普及高效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有效提升生活用水效率。建立用水負面清單,嚴格限制建設私人游泳池、高檔洗浴、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設施和項目,對現有的不再增加用水指標,並引導使用節水産品、設備、工藝,提高節約用水水準。把握北京缺水城市特徵和北方地區自然生態特點,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除重點河湖外,其他河湖以保生態基流和基本功能為目標,不追求“大水面”,不違背自然規律建造人工濕地。

  (五)加快建立水效領跑者激勵機制

  水務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商務、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分步開展用水産品和公共機構、重點工業企業的用水效率評估,公佈水效領跑者名單。按照用水産品和用水單位分類建立水效領跑者激勵機制。將用水産品水效領跑者納入市區政府採購目錄和節能減排産品推廣相關政策支援範圍。對用水單位水效領跑者優先保障用水計劃指標。

  (六)支援各區內涵式發展

  各區和重點用水企業通過調整産業結構,優化産業佈局、改進節水工藝等自身挖潛節約的年度用水量,在“十四五”時期內的後續用水年度計劃中不予核減,用於支援本區和本企業高品質發展。

  (七)全面建立取水、供水、用水全流程計量體系

  完善從水源取水、進出廠水到終端用水等各環節的計量設施建設(詳見附件2),全面完善用水計量管理體系,加強對用水行為的統計、監督和檢查,提高精細化管理水準。加強終端用水戶計量,推進智慧水錶和“一戶一表”改造,梳理非居民用水戶“戶-表”關係,建立取、供、用、排全鏈條數據匯聚和綜合管理平臺,實施用水數據溯源管理,實現用水量分級、分類、分區域統計和監控。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帶頭落實用水計量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節水效率,抓好節水創建,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八)強化供水企業運作監管

  供水企業應制定節水規劃,編制年度節水計劃,建立節水管理制度,明確節水目標;建立健全取水、供水、用水戶基本資訊和用水資訊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並與市相關部門共用。加強老舊管網改造和管網巡查維護,降低漏損率。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政府主管領導牽頭協調節水工作跨部門協調機制,水務部門要做好用水總量管控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用水情況與人口、土地利用、産業發展等變化情況的大數據分析,加強水影響評價審查,實現用水精準監管。制定分工方案(詳見附件3),市有關部門和各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發展改革、規劃自然資源、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要及時共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規劃建設和産業發展等數據;農業、園林綠化等重點用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共用行業資訊,加強節水管理。各區要制定本區用水總量管控實施方案,加快推動落實。

  二是明確責任。各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用水總量管控工作負總責。加強本區用水總量和用水年度計劃管控,建立預警、目標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用水管控責任。全面實施用水總量管控目標責任考核,將各區用水年度計劃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市政府對各區政府的年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將年用水量5萬立方米以上的黨政機關、高校、購物中心、公園、醫院等公共機構的節水管理工作納入市政府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績效考評體系。建立用水總量管控責任追究制度,對落實不力的相關各級政府和部門,採取約談、公示等措施予以督促整改。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加快建立本市用水總量管控督察制度,對各區用水總量管控情況加強督察,確保落到實處。完善用水統計分析制度,推動用水數據自動採集匯聚、動態審核分析。加強對用水戶的巡查抽查,開展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違規供水用水等行為。

  四是強化市場配置作用。探索推廣合同節水,推動節水改造。持續深化水價改革,科學劃分居民階梯水價標準,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鞏固提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成果。加強水資源稅徵收管理。

  五是強化公眾參與。廣泛開展基本水情宣傳教育,強化社會輿論引導,進一步增強全社會水憂患意識和節約用水意識,形成知水、愛水、節水的良好風尚。完善公眾參與機制,依法公開用水資訊,及時發佈用水管理政策,有效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發揮好民間組織和志願者參與節水的積極作用,形成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1.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用水總量管控指標表

     2.“十四五”時期取水、供水、用水計量體系建設任務清單

     3.“十四五”時期全市用水總量管控任務分工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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