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14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2〕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1期(總第76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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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2〕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度,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市政府辦公廳編制了《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並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錄》明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規定認真落實責任,把握時間要求,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式,並在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時,報告履行相關決策程式的情況。

  二、在後續工作中,確需結合實際對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進行調整的,承辦單位要深入研究論證、充分闡明理據,提出具體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三、市政府辦公廳將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有關工作加強督促檢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4日  

202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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