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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10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1期(總第763期)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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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國家機關,各國有企業,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推進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10日  


關於推進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

  街道鄉鎮養老服務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是在街道黨工委(鄉鎮黨委)的領導下,聚焦轄區內老年人服務需求,建立健全議事協商、涉老資訊整合等機制,統籌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各類服務商等資源,為轄區內全體老年人提供就近精準養老服務的區域養老模式。為加快推進聯合體建設,實現養老服務供需精準對接,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滿足老年人服務需求為出發點,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因地制宜的思路,深化街道鄉鎮社會治理改革,創新養老服務供給機制,優化供給方式,壓實街道鄉鎮基本養老服務屬地責任,強化政策聯動、資源整合、供需對接、跨界協同、全員參與,加快形成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提升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標

  分類分層有序推進聯合體建設,到2022年底,全市聯合體運作機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底,全市聯合體基本建成,實現平穩有序運作,老年人獲得感不斷提升;到2035年底,聯合體全面建成,並取得良好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均衡佈局老年服務設施

  利用轄區內包括中央單位在內的各類資源,統籌規劃建設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養老家庭照護床位及醫療機構等涉及老年人的服務設施,實現機構集中養老床位、驛站臨時托養床位、養老家庭照護床位均衡佈局、配比合理,轄區內醫養康養資源有效結合。強化街道鄉鎮養老照料中心、社區養老服務驛站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輻射功能,促進各類老年服務設施功能定位清晰、差異化運營、有效銜接,建立公平可及、整合連續的照護服務模式,有效保障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需求。

  (二)統籌整合老年服務資源

  整合利用轄區內養老、醫療、社區服務、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資源,為老年人提供集中養老、日間照料、居家照護、養老助餐、文體娛樂、緊急援助、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等服務。加強統籌協調,推動涉老相關政策措施落實落細。完善分級診療體系,整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醫療資源,實現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小病診療不出街道鄉鎮,基本養老服務對象和高齡獨居老年人全部納入家庭醫生簽約範圍。

  (三)養老服務需求未訴先辦

  按照分級分類保障原則,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對象臺賬,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確保基本養老服務對象和高齡獨居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需求得到滿足。科學劃分社區養老服務驛站責任片區,明確其基本養老服務對象主體清單、責任清單、服務清單,對入戶發現或老年人反映集中的服務需求未訴先辦、快速響應。建立養老服務顧問制度,挖掘養老服務需求,統籌做好老年人綜合能力評估、政策諮詢、服務供需對接等工作,推動轄區內老年人涉老相關政策應享盡享。

  (四)打造老年友好宜居環境

  全面推進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對經濟困難的基本養老服務對象由政府資助完成改造,對其他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制定激勵措施,確保有意願進行適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願改盡改。加快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持續推進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基本完成老舊小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努力實現老年人居家生活和交通出行無障礙。推進應急援助感應呼叫終端設備安裝工作,確保老年人居家安全和應急服務需求及時得到響應。

  (五)建設老年友好型街道(鄉鎮)、社區

  加強基層老年協會、為老志願服務組織建設,全面實施養老服務時間儲蓄制度,大力開展志願服務和鄰里互助服務。引導轄區內公益組織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臨時陪伴、精神慰藉等公益服務,有效滿足老年人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等方面需求。到2025年底,街道鄉鎮老年協會組建率、協會會員覆蓋率實現顯著提升,形成關愛關心、尊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探索開展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到2035年底,全市實現老年友好型社區全覆蓋。

  三、運作機制

  (一)規範議事協商機制

  依託街道(鄉鎮)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由街道黨工委(鄉鎮黨委)牽頭,組織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核心層服務主體和各類服務商等關聯層服務主體及有關單位共同參與,定期召開議事協商會議,研究解決聯合體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完善聯合體效能實現機制

  建立老年人需求發現、專業化需求對接、綜合解決問題和評估反饋機制。發揮養老服務顧問作用,通過巡視探訪、照料服務、志願服務等方式主動發現老年人需求。建立以老年人訴求解決為目標的有效機制,及時對接專業化服務,實現老年人需求一站式響應、老年人訴求接訴即辦,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和響應速度。鼓勵各街道鄉鎮因地制宜,創新聯合體運作模式,可委託第三方公益組織或專業服務機構協助推進聯合體建設。

  (三)建立涉老資訊整合機制

  完善並有效運用信息化綜合平臺,整合供需對接、評估計劃、品質監控、資源統籌、多元支付、服務協調等功能。建立信息化平臺共用機制,推動聯合體成員間及時共用涉老數據。市民政局牽頭加強對市、區兩級涉老數據的共用交換、整合整合,不斷完善全市老年人數據庫,為各區及聯合體常態化應用提供支援。各區要完善信息化綜合平臺,為街道鄉鎮日常應用提供基礎支撐。原則上,街道鄉鎮不再新建資訊管理系統,對於已有且符合條件的系統,可通過開放介面共用資訊或嵌入區級平臺。

  (四)明確街道鄉鎮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養老服務責任

  街道鄉鎮承擔養老服務政策和資源統籌協調、需求發現和訴求回應、服務組織和監督管理等方面職責,具體組織實施轄區內養老服務工作,包括:牽頭建立聯合體,整合利用各類可用於養老服務的政策、設施和服務資源;組織轄區內公辦養老機構承擔基本養老服務保障職能,引導社會力量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服務;推行為老志願者登記制度,支援、指導、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社區服務站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引導各類公益組織參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協助相關部門履行養老服務綜合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養老服務機構及其他供應商服務品質、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的日常監管。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協助街道鄉鎮梳理轄區內服務資源,為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支援;與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協同聯動機制,及時反饋老年人服務需求;組織動員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民主自治,對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情況及服務品質進行監督,促進服務供需資訊對接;協助老年人及其家庭開展權益保護。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區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科學謀劃聯合體建設工作。各街道鄉鎮要將聯合體建設列入重點工作內容,加大政策執行、資源統籌、資金支援力度,穩步推進聯合體建設。

  (二)開展評價考核

  將聯合體建設納入“七有”“五性”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建立聯合體等級評價機制,以區域老年人滿意度、各部門涉老相關政策和任務清單落實情況為重要指標,市民政局每年組織對聯合體建設運作情況進行評價,督促街道鄉鎮切實履行屬地養老服務責任;各級民政部門對評價結果進行科學分析,針對區域老年人高頻共性問題加強指導,積極推動問題解決。

  (三)加強支援保障

  各區要紮實推進聯合體建設工作,堅持試點先行,加強機制創新,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各區財政部門要按照本市有關政策規定、本區財政預算管理體制和相關資金保障渠道,統籌做好資金保障工作。街道鄉鎮要加強統籌實施,用足用好涉老相關政策和資金資源,積極推動項目落地。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制定相關支援政策,積極引導品牌公益組織參與聯合體運作管理。聯合體可同時為殘疾人、兒童提供服務。

  (四)做好宣傳引導

  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老年人及家庭、相關單位充分知曉聯合體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和工作情況,引導社會各界力量積極支援和參與聯合體建設運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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