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2-23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1〕23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北京市2021年重點工程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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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1〕239號

各有關單位:

  市重點工程是發揮投資關鍵作用、實施精準調控的關鍵抓手。經報請市委市政府批准,2021年將繼續謀劃實施“3個100”工程,集中精力推進100個基礎設施、100個民生改善和100個科技創新及高精尖産業項目。其中新開工項目120個,續建項目180個,力爭當年竣工項目73個。同時,2021年安排重點推進前期工作項目200個。

  現將《北京市2021年重點工程計劃》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

  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誰分管、誰推進”原則,細化項目推進、投資任務落實工作方案,嚴格落實計劃確定的任務節點,做好新建項目開工落地和續建項目有序推進的服務保障工作。各審批部門要按照“誰辦理、誰協調”原則,依據重點工程前期手續辦理計劃,建立審批臺賬,主動對接項目單位,積極推進手續辦理。各區政府要積極對接轄區範圍內重點工程項目,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在徵地拆遷、市政接用、施工週邊配合等方面做好保障。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倒排工期,確保新建項目按時開工、續建項目如期推進、竣工項目儘快投用。

  二、強化調度服務

  充分發揮重點項目落地和投資促進工作專班作用,按照“抓新開、抓續建、抓增量、抓儲備”要求,對照《北京市2021年重點工程計劃》逐項梳理、逐項調度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土地資金要素保障、項目開復工等工作,及時聯合會商,協調解決在項目調度過程中發現和主責單位提出的需協調解決問題。定期梳理匯總重大、共性問題逐級提請副秘書長、副市長、市長專題研究解決,確保項目按計劃開工,按期足量完成建設任務。力爭推動一批2021年重點推進前期工作項目于當年實現開工。

  三、加強月報管理

  充分運用北京市重點工程調度與服務平臺,加強項目動態監測、問題反饋、過程督導。項目建設單位為第一責任人,應于當月第25日至下月第5日期間登錄平臺(http://project.fgw.beijing.gov.cn/zdgcddfw),按期填報項目進展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及存在困難和問題等,為項目精準調度提供依據。各責任單位須對所負責項目的月報資訊審核把關,督促未填報單位抓緊報送資訊、填報不認真單位抓緊整改,確保項目月報資訊及時、準確、完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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