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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7-16
  6. [發文字號] 東財發〔2021〕29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9-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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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財發〔2021〕295號

區屬各預算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的有關部署,嚴格財政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根據《財政部關於做好2021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2021〕9號)、《財政部關於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預便〔2020〕276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強化直達資金規範化管理的通知》(京財國庫〔2021〕106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進一步做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稱實行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的資金(以下簡稱直達資金),是指財政部明確列入當年直達資金管理的中央轉移支付資金項目及涉及的地方配套資金。

  一、高度重視直達資金監控管理工作

  2020年,黨中央、國務院創新宏觀調控方式,建立了中央財政資金直達機制,要求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2021年中央將此項機制予以常態化,並適當擴大了中央直達資金範圍。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等25項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整體納入直達資金範圍,將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5項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以及社保、失業等2項資金實行參照直達管理,涉及教育、醫療、交通、社保等多個領域。區屬各預算單位要高度重視直達資金管理工作,紮實做好項目儲備,及時撥付資金,加快預算執行,規範資金使用,提升資金效益,確保發揮直達資金惠企利民作用。

  二、提前做好直達資金項目儲備

  區屬各預算單位是直達資金預算項目執行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資金使用方向,提前做好項目儲備工作,提前做好項目方案論證、項目審批等環節工作,優先將更成熟、能較快實施、具備實施條件項目納入直達資金管理。加強項目庫建設,提升項目儲備數量和品質,確保資金下達後儘快安排使用。對於擬申請部門預算的項目,提前謀劃啟動涉及的項目評審、立項、招投標等工作程式,確保直達資金預算項目批復後,即能履行相關程式,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三、加快推進直達資金支出進度

  (一)合理安排支出。區屬各預算單位要嚴格把好直達資金支出關,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安排支出。預算項目有多個資金來源的,應優先使用直達資金。根據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社保、困難群眾補助資金髮放和工作人員工資補貼、補助類等支付,不得拖欠。增強過“緊日子”意識,壓減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無效支出。做好民生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保障,按照合同約定、工程進度、經費需求等撥付資金。管好用好上年度結轉資金,提高使用效益。直達資金應當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或擅自調整。

  (二)嚴格執行撥付流程。嚴格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根據預算安排、支付主體等確定直達資金支付方式,將資金支付到最終收款人。對於需支付到商品或勞務供應商的資金,區屬各預算單位根據合同和協議、進度等,按程式支付到商品或勞務供應商;需要支付到救助對象的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等,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街道辦事處等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受益人賬戶,做好資金直達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直接惠企利民。

  (三)全力加快支付進度。直達資金不同於其他資金的突出特點,就是要第一時間直達基層、直接惠企利民。財政部每月通報全國支出進度排名,市財政局每日向市政府報告各區直達資金執行情況,每月向各區政府通報區直達資金預算執行和監督管理情況。區財政局將按要求向區政府彙報各部門直達資金支出情況,通報各單位支出進度,並對進度慢的單位進行約談。區屬各預算單位應當加快項目實施,加大工作統籌調度力度,加強相關審批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的協調聯動,加快項目審批、採購、資金撥付等實施環節的銜接,切實提高執行進度,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並根據財政部門通報反饋情況,及時逐項分析支出進度慢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四)第一時間反饋支出資訊。按照直達資金實際支出3個工作日內應錄入監控系統的要求,區屬各預算單位應于形成實際支出當日通知區財政局對口業務科室,業務科室接到通知2個工作日內將支付數據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

  (五)定期開展與財政部門對賬工作。按照預算文件規定的科目和用途安排支出,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有關規定及時登記入賬,涉及項目支出的,還需保證項目支付相關資訊要與項目合同一致,並與區財政局對口業務科室及時對賬。同時,區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應做好對口資金監控工作,在資金支出後,應同步將直達資金支付資訊導入監控系統,按旬做好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的支付數據和監控系統的支付數據對賬工作,確保賬目清晰、流向明確、賬實相符。

  四、進一步加強直達資金使用管理

  區屬各預算單位要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規定,加強直達資金常態化監管,規範直達資金使用,守好資金安全底線,將資金支付最終收款人,確保各項手續齊全。

  (一)實行直達資金全生命週期管理。區屬各預算單位通過建立項目庫管理機制、項目篩選機制、資金監管機制、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等,對直達資金從項目篩選、需求申報、預算執行,到資金撥付使用以及績效管理等各階段進行管理,將績效理念和方法全面融入直達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建立事前、事中、事後閉環績效管理機制。

  (二)重點關注直達資金的規範性。區屬各預算單位緊盯支付環節,重點關注收、付款方賬戶、資金用途、項目名稱、金額、功能分類科目等主要賬務要素的規範性。避免收付款賬戶名稱全部為數字或包含特殊字符,收付款賬號包含中文字符、特殊字符或為空等不規範問題。代發、公務卡業務應準確填寫收款方賬戶名稱或用途,收款賬戶名稱可含“過渡戶”、“代發”、“公務卡”等字眼,用途可含“低保”、“補助”、“補貼”、“公務卡”等字眼,避免正常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的代發等業務因收付款賬號一致以及收付款賬戶名稱一致出現預警;直達資金用途一般在送銀行票據實際支付時填寫,一旦實際業務發生,將無法修改。區屬各預算單位在支付環節填寫資金用途時,務必與實際用途一致,不得使用資金名稱代替實際用途,不得使用依據性文件名稱、決策會議等代替用途。不得違規將資金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不得發生手續不齊撥款、支出等違規問題。形成實際支出後2個工作日內將惠企利民補貼補助發放資訊發送區財政局對口業務科室,實現及時導入監控系統,避免預警問題。

  (三)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下一步,審計監督部門將對區屬各預算單位直達資金項目進行審計,如有項目安排不合理、資金支出進度慢、資金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應按照要求落實整改,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並舉一反三,進一步規範資金使用範圍,切實保障直達資金分配、使用、支付的規範性。

  五、建立完善溝通協調機制

  區屬各預算單位要加強與區財政局溝通協調,確保直達資金支出後無縫銜接,區財政局各相關業務科室在3個工作日內將支付數據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並在支付數據上傳後3個工作日內將惠企利民補貼補助發放明細上傳監控系統;區財政局各相關業務科室要加強與資金使用單位的溝通協調,加強直達資金流向的跟蹤監控,確保資金用於最急需人群、項目和市場主體。

  六、嚴格落實定期報告制度

  區屬各預算單位每月25日前將當月直達資金使用情況報送區財政局對口業務科室,包括預算安排、支出成效、執行監控、存在問題、工作建議以及下月分析預測等內容。

  七、強化預算執行全過程績效管理

  (一)設定績效目標。各資金使用單位作為本單位直達資金績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將績效管理的各項要求貫穿直達資金執行全過程。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確保涵蓋反映項目産出和效果的核心績效指標,及時監控預算執行情況,事後開展績效自評以及評價結果的反饋和應用,推動預算績效管理覆蓋本單位全部直達資金。

  (二)加強直達資金績效管理。各主管部門要督查本部門所屬單位加強直達資金的績效管理,加強本部門直達資金績效目標和績效自評結果的審核,對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結果弄虛作假,或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嚴重背離的單位,要及時督促整改。

  八、加強直達資金常態化監督

  區屬各預算單位務必重視直達資金使用“最後一公里”情況,緊盯支出形成和實際效果,不得存在偷梁換柱、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閒置浪費、低效無效等問題,一旦確認,要視情況採取調整賬目、退回資金、調減預算、追究責任等措施嚴肅處理。嚴肅財經紀律,對直達資金分配、撥付、使用中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虛報冒領等行為的,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    

2021年7月16日  

  (聯繫人:張鳴宇;聯繫電話:6415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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