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7-22
  5. [成文日期] 2021-07-22
  6. [發文字號] 京經信發〔2021〕7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7-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34期(總第718期)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試點示範推廣項目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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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經信發〔2021〕78號

各相關單位:

  《關於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試點示範推廣項目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2日  

關於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援試點示範推廣項目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實施《北京市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2020-2022年)》《北京市關於加快建設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的實施方案》,加快推動一批試點、示範和推廣項目建設,促進形成可複製推廣的新模式和新業態,形成對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設的有力支撐,特製定本措施。

  1.分類施策激活市場活力。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分類支援的原則,對處於試點、示範和推廣等不同階段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給予差異化的政策支援。對於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社會公益服務、公共基礎設施、科技成果孵化等公共領域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採用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和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援。對於市場能夠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領域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充分發揮社會投資主體作用,優先採用優惠利率信貸、貼息和獎勵等方式給予支援。

  2.建立新基建重點項目庫。建立本市社會投資新型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庫,並進行動態調整。對於入庫項目同等條件下按照本措施優先支援。試點項目指技術成熟度較低、市場風險較高,需要進行研究探索,宜先在小範圍先行試做的項目,更多注重創新突破。示範項目指技術成熟度適中、市場風險中等,宜在推廣前作出可供學習的典範,樹立標桿,探索新型模式和方法,發揮引領、輻射和帶動作用。推廣項目指技術成熟度較高、市場風險較低,可在社會進行廣泛推廣的項目,更多注重新業態和新模式的複製。(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各責任單位)

  3.推動新基建標準化建設。籌建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關企業組成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圍繞新型網路、數據智慧、可信安全等前沿技術,鼓勵制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促進新型基礎設施的互通、融合。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支援研究建立各行業各領域的建設導則和工程實施規範。(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4.支援建設共性技術基礎平臺。對於人工智慧、區塊鏈、大數據、智慧網聯汽車等高新技術産業發展急需的非盈利性的基礎技術研發、驗證底層平臺和環境基礎設施,探索由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負責申報立項並持有資産,由市級或區級政府固定資産直接投資建設,對有一定技術基礎的社會機構開放使用,支援其技術研發、應用創新和産業發展。對於有一定直接經濟收益但預期收益不足以彌補投資成本的準經營性的社會投資項目,可給予投資補貼,項目單位應提供相對應的免費服務反哺社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5.支援核心技術攻關。圍繞新型網路、數據智慧、生態系統、可信安全等基礎設施,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産業化應用。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給予支援。(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6.聯合組織前沿技術方案試點應用。經過公開徵集、專家評估後,動態建立一批新型基礎設施前沿技術方案清單,聯合供給側共同面向需求方招募應用試點,加快推動新技術從實驗室驗證向場景驗證過渡,促進技術實現迭代。(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7.加大保險補貼支援試點創新。鼓勵社會保險機構在自動駕駛、衛星網際網路、網路資訊安全、共性支撐軟體、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型基礎設施前沿技術領域,創新商業保險産品和服務。支援企業為其新産品、新服務購買商業保險,降低創新風險,拓展業務市場,對其購買商業保險按照保費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銀保監局、市財政局)

  8.拓展應用場景市場需求。堅持需求導向,發揮北京應用場景豐富優勢,通過全域場景創新,圍繞智慧應用基礎設施,加大場景開放力度,加快應用場景項目落地。推動5G、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産品在産業升級、城市管理、民生服務等領域應用和迭代,探索形成新的商業模式和運營機制,打造具有粘性的産業生態系統。(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9.打造應用示範案例。經過場景驗證的前沿試點技術,鼓勵圍繞智慧應用形成穩定的産品和服務。對於取得較好示範效果的項目,經過評估後以産品應用示範案例的形式,定期發佈並向社會推廣。(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10.引導各類基金擴大投資。建立與新型基礎設施領域基金機構的項目資訊共用機制,積極引導其投資本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鼓勵各類政府投資基金加大對試點示範類前期項目的投資,在充分考慮財力的基礎上,對新型基礎設施領域新設立的基金適當政府讓利。(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11.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深入推進數字經濟等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提升服務企業水準。依法放寬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實行新業態新模式市場準入告知承諾制。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探索適用於新業態新模式的“沙箱監管”措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各行業各領域主管部門)

  12.加大政府採購力度。在市場競爭較為充分、有成熟解決方案的新基建領域,積極探索和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引導政府部門從“買資産”向“買服務”轉變,加大政府採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的技術、産品和服務的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各責任單位)

  13.積極爭取國家REITs支援。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爭取全國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援。本市企業成功發行REITs産品後,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14.支援新基建企業上市掛牌。支援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上市掛牌,對境內A股首發上市、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境外直接上市的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市級補貼。(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15.提供優惠利率信貸。支援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共同發起設立北京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優惠利率信貸資金,共用入庫項目資訊,對社會建設主體投資新型基礎設施的,提供優惠貸款利率,同時可給予貸款貼息支援。(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除已特別説明外,涉及工業和軟體資訊服務業領域的企業項目資金,可在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中列支,其餘的由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預算負責。各區應建立配套支援機制,各部門應在本措施內容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實施細則,並結合年度預算情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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