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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4-19
  5. [成文日期] 2021-04-19
  6. [發文字號] 京教基二〔2021〕5號
  7. [廢止日期] 2021-04-19
  8. [發佈日期] 2021-04-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19期(總第703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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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21〕5號

各區教委,燕山教委、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品質的意見〉的通知》精神,依法保障本市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經市政府批准,現就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全國和北京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入學機制,嚴格規範入學秩序,加強入學工作管理,確保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區級為主,各區教委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有序規範,嚴格規範程式,嚴肅執紀問責,確保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凡年滿6周歲(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本市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子女在非戶籍所在區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各區教委要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産、居住年限,積極穩妥推進以多校劃片為主,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

  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各區教委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合法穩定工作、實際居住條件的審核,嚴格審核過道房、車庫房、空挂戶情況。

  (二)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入學。各區教委要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劃定學校服務範圍,根據學生志願進行派位入學。報名人數少於招生人數的初中,學生就近登記入學。

  (三)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區臺辦認定的臺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方式與本市戶籍相同。

  (四)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各區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材料審核指導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並公佈實施細則,建立聯合審核機制並積極穩妥做好義務教育全學段材料審核。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材料、在京實際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參加入學資格審核,通過後進入入學程式。

  (五)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範圍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

  (六)區級以上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教委要充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制定招生計劃並報市教委備案。

  (二)各區教委是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主責單位。要依據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報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實施。要統一組織入學工作,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要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三)各區教委要全面準確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充分了解校額到校等政策。要及時公佈當年義務教育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範圍和招生計劃等。要嚴格要求民辦學校執行廣告和招生簡章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收費標準。

  (四)各區教委要落實責任,加強管理,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入學工作時間和程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各種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對存在違規行為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市教委將進一步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附件:2021年義務教育階入學工作時間安排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  

4.京教基二〔2021〕5號_0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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