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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林業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3-19
  6. [發文字號] 京辦字〔202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3-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18期(總第702期)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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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國家機關,各國有企業,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19日  


關於全面建立林長制的實施意見

  園林綠化資源是首都生態系統的主體,是維護首都綠色生態空間、建設生態宜居城市的堅實基礎。為全面實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髮展園林綠化資源的主體責任,推進首都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精神,現就全面建立林長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生態優先、城鄉一體、嚴格保護、系統治理,以提升生態系統品質和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為目標,以強化領導幹部生態保護屬地管理責任為核心,以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管理機制為重點,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大力推進綠色北京建設,為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強生態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21年底,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制責任體系全面形成,各項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全面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運作高效的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機制,生態系統完整性、連通性明顯提升。到2035年,綠色生態空間保持穩定,生態系統品質和功能效益顯著提高,生物多樣性更加豐富,林長制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園林綠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全面提升。

  二、組織體系

  (三)分級設立林長。全市設立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林長。

  1.市級設立總林長,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擔任;設立副總林長,由市委副書記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設立市級林長,由市委、市政府領導擔任,明確責任區域。

  2.區級設立區級總林長,由區委書記和區長擔任;設立區級副總林長,由區委副書記和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設立區級林長,由區領導擔任,實行分區域包片負責。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上述要求執行,並落實相應工作職責。

  3.鄉鎮(街道)級設立林長、副林長,分別由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政府(辦事處)主要領導、有關領導擔任,以村(社區)為單元,明確責任區域。

  4.村(社區)級設立林長,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擔任。

  設立市、區、鄉鎮(街道)林長制辦公室,承擔林長制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市、區級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同級園林綠化主管部門,部門主要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同級相關單位為成員單位,其分管領導為辦公室成員。鄉鎮(街道)林長制辦公室設在履行園林綠化資源管理相關職責的部門。

  (四)明確工作職責。林長負責責任區域內森林林地、公園綠地、濕地、野生動植物和古樹名木等園林綠化資源的保護髮展工作。其中,濕地保護管理堅持林水相依、林田相融,與本市河湖長制責任區域全面對接、不重不漏,實現濕地保護全覆蓋。

  1.市總林長對全市各級林長制工作負總責。

  市副總林長協助市總林長開展工作,研究改革發展重大政策,對全市各級林長制的建立、督查、考核等各項工作具體負責,協調調度解決突出問題。

  市級林長負責統籌推進責任區域內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工作,督導相關區級林長及市有關單位履職盡責。

  2.區級總林長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林長制工作,對本地區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負總責,組織對鄉鎮(街道)級林長和區有關單位責任落實情況的督查和考核。

  區級副總林長為直接責任人,協助區級總林長協調解決林長制工作具體問題,組織實施本地區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工作。

  區級林長為主要責任人,負責資源保護、生態建設、執法監督、資源安全等工作的落實。中央、市級單位所屬園林綠化資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區級林長履行相關職責。

  3.鄉鎮(街道)級和村(社區)級林長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工作,健全基層管護隊伍,加強巡查巡護和監管,逐地逐片、一林一園落實主體責任,實現管理全覆蓋。

  各級林長制辦公室承擔林長制日常事務,制定配套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年度工作計劃,組織指導、監督考核、統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抓好林長培訓,承擔相關會議籌辦、工作報告、資訊報送等任務。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五)建立工作機制。建立“市統籌、區主責、鄉鎮(街道)運作、村(社區)落實”的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工作機制。

  1.建立調度制度。市、區總林長和林長每年至少進行1次調度,總林長可委託副總林長協調解決林長制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

  2.建立巡查制度。市、區級林長每年至少開展1次巡查,鄉鎮(街道)級林長每月至少開展1次巡查,村(社區)級林長每週至少開展1次巡查,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園林綠化資源保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建立部門協作制度。林長制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要履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在林長領導下部門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員單位要明確林長制工作聯絡員,負責具體聯絡協調工作。

  4.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對林長制實施、林長履職等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督查問題整改臺賬,實行清單化管理。

  5.建立考核制度。每年由上級林長負責組織對下一級林長的考核。

  6.建立資訊共用和報送制度。各級林長制辦公室要定期報送工作進展、存在問題、意見建議等。各區要在每年年底前將本年度林長制貫徹落實情況報市級林長及林長制辦公室。

  三、主要任務

  (六)全面建立目標責任制。各級林長分級負責,逐級簽訂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目標責任書。將林長制組織體系建設、各項制度落實、工作任務完成和執法監督等情況,以及衡量保護髮展成效的森林覆蓋率、城市綠化覆蓋率、濕地保護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積量等重要指標納入林長制目標考核體系,加強對林長制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嚴格園林綠化資源保護。全面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空間用途管控制度,嚴格落實本市林地、綠地、濕地等保護髮展規劃,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控。落實林地、綠地佔補平衡制度和補綠還綠責任。加強濕地、野生動植物、古樹名木等重要資源保護。建立自然保護地管理體系。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一體化責任,加強有害生物防控,推進京津冀生態保護聯防聯控。

  (八)加強生態系統科學治理。繼續推進新一輪百萬畝造林、宜林荒山造林、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留白增綠、城市森林等重大工程,協同推進環首都周邊生態修復,持續拓展綠色生態空間。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推動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實施森林品質精準提升和資源保育工程,加快城市綠地生物多樣性恢復。

  (九)推進生態資源複合利用。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推進林與水、林與城、林與田複合利用、融合發展。發揮園林綠化資源多種功能潛力,大力發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林下經濟等綠色惠民産業,不斷提升生態産品供給能力。

  (十)提升園林綠化資源監管能力。完善園林綠化資源監測網路體系,建立資源管理“一張圖”和應用管理監督平臺,不斷提升資源監管信息化水準。健全森林督查制度,完善森林督查體系,提高預警預判、有效發現和快速查處能力。加強資源監管基礎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充實監管力量,提升監管水準。

  (十一)嚴格執法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法律法規,完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自然保護地等相關制度。加強市、區園林綠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強化園林綠化綜合執法,完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案件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採濫挖野生植物、亂佔濫用林地綠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等違法行為。

  (十二)創新基層保護管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加快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明確林木綠地管護主體,全面落實管護責任。整合生態林管護資源,全面實行村(社區)級林長、林管員、護林員“一長兩員”的末端管護模式,夯實管護責任“最後一公里”。強化鄉鎮(街道)綠化管理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十三)完善園林綠化資源保護政策。進一步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廣建立新型集體林場。建立完善生態公益林、濕地、自然保護地等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綠色産業惠民扶持政策,制定森林經營管護、市民休閒遊憩等配套服務設施用地政策。探索構建生態保護社會共建共治的新機制。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是建立林長制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制定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制度,梳理責任清單,明確職責任務,加強經費保障。建立總林長令制度,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作用,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十五)強化考核問責。林長制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落實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生態保護制度,對造成園林綠化資源嚴重破壞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六)接受社會監督。設置林長制公示牌,推行林長制實施情況第三方評估,主動接受監督。大力開展林長制宣傳,形成推進林長制工作的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愛綠植綠護綠意識。


附件1

市級林長名單和責任區域

  總 林 長:蔡 奇 陳吉寧

  副總林長:張延昆 盧 彥

  林  長:

       魏小東 平谷區

       崔述強 大興區

       齊 靜 密雲區

       殷 勇 通州區

       張凡迪 順義區

       孫梅君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莫高義 門頭溝區

       夏林茂 房山區

       張建東 延慶區

       隋振江 朝陽區

       盧 彥 昌平區

       楊 斌 東城區

       王 紅 海澱區

       楊晉柏 石景山區

       亓延軍 豐台區

       盧映川 懷柔區

       靳 偉 西城區

  陳雍同志負責統籌對林長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張家明同志負責統籌協調落實市總林長蔡奇同志部署和交辦的相關工作。

  靳偉同志負責統籌協調落實市總林長陳吉寧同志部署和交辦的相關工作。


附件2

市林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和職責

  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對區級林長的考核工作,將區級林長考核結果作為區級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林長制相關宣傳教育和社會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委編辦:負責林長制涉及的機構設置、編制保障等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支援生態修復治理重點項目投資,加大園林綠化資源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市公安局:負責園林綠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依法打擊涉林涉綠違法犯罪行為。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解決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林長制工作推進和相關建設管理等工作所需經費。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協調水務、園林綠化空間管理,組織劃定、評估調整生態保護紅線,落實園林綠化資源産權,組織開展礦山治理前期消除或減少地質災害隱患、地形地貌整治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制定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和執法。

  市水務局:負責指導市屬河流、湖泊、水庫等濕地及周邊水源涵養林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加強與林長制辦公室濕地管理工作銜接。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銜接協調農業農村領域林地、濕地等園林綠化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

  市應急局: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資訊,組織全市森林火災撲救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全市森林火災防治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和園林綠化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工作,並將林長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市屬國有企業的園林綠化資源保護管理。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領域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市園林綠化局:承擔市林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加強與河長制辦公室的溝通協調,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資源保護髮展、生態修復、森林防火、監測監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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