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12-25
  5. [成文日期] 2020-12-2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1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中共北京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北京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線一單”)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字號:        

各區委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經市委同意,現將《關於北京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線一單”)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關於北京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線一單”)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推動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和經濟高品質發展協同並進,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現就本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綠色北京戰略,以改善生態環境品質為目標,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為重點,建立覆蓋全市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推動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能源結構、産業結構、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為加快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保障。

  (二)基本原則

  保護優先。嚴格執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享受到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生態環境。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活方式普遍推廣。

  分類施策。根據生態環境功能、自然資源稟賦和首都發展實際,科學劃分生態環境管控分區,實施差異化的生態環境準入,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

  動態調整。緊緊圍繞本市“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後續相關規劃、政策調整確定的目標指標,對“三線一單”相關內容進行更新、完善。

  落地應用。堅持市區上下聯動、部門橫向對接,為實施生態環境管控提供依據,對産業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起到引導作用。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碳排放率先達峰後穩中有降,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環境品質進一步改善,綠色北京建設取得重大進展。

  到2035年,全市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綠色生産生活方式成為社會廣泛自覺,碳排放持續下降,天藍、水清、森林環繞的生態城市基本建成。

  二、主要內容

  (一)生態環境管控分類

  生態環境管控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區域。優先保護單元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現狀生態用地,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准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法定保護空間,以及對生態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大型公園和結構性綠地。對優先保護單元,堅持保護優先,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強化生態保育和生態建設,嚴控開發建設,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的各類開發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

  重點管控單元指涉及水、大氣、土壤、水資源、土地資源、能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具有工業排放性質的國家級、市級産業園區,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街道(鄉鎮)。對重點管控單元,以環境污染治理和風險防範為主,要優化空間佈局,促進産業轉型升級,加強污染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一般管控單元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主要是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

  (二)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劃分

  銜接行政區、街道(鄉鎮)邊界,以及産業園區、自然保護區等管理邊界,建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並實施分類管理。全市共劃定生態環境管控單元756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394個、重點管控單元279個、一般管控單元83個,優先保護單元佔全市總面積的74.9%,重點管控單元佔20.1%,一般管控單元佔5.0%。

  (三)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國家、本市生態環境管理政策,對接《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版)》等要求,建立完善並落實“1+5+756”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即“1”個全市總體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5”個功能區即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首都功能核心區除外)、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態涵養區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及756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清單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發佈。

  三、工作任務

  (一)發揮前置性作用

  市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將“三線一單”成果作為相關政策制定調整的重要依據,應將“三線一單”管控要求融入各類開發建設的決策和實施過程。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發揮“三線一單”的“劃框子、定規則、列清單”作用,強化在環境管理中的應用,推動污染源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品質改善目標的聯動管理。

  (二)強化準入手段

  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三線一單”成果與規劃環評、區域評估、項目環評的深度融合,將“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到規劃環評審查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建立全市“三線一單”數據應用平臺,實現“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動態管理和共享共用。

  (三)確保落地實施

  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制定本地區“三線一單”管控實施方案;可在全市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劃定成果和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的框架下,結合區域發展定位、空間發展和保護格局,進一步細化本地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定區級精細化管理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管控實施方案和區級細化成果要上報市政府,並抄送市生態環境部門。

  (四)定期評估更新

  原則上每五年由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對“三線一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和調整更新,並報市委、市政府審議。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本市重大發展戰略、行政區劃、生態保護紅線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因五年規劃發佈實施、自然保護地和耕地保護空間劃定等,需要銜接調整“三線一單”內容,應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程式,適時動態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調度

  要充分認識建立“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重要意義,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部門聯合和市區聯動的作用。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組織全市“三線一單”的編制、實施、評估、調整更新和宣傳工作;市有關部門積極參與,並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全市“三線一單”相關工作;各區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做好本轄區“三線一單”的實施、調整更新和宣傳工作。

  (二)做好經費技術保障

  按照職責分工,市、區財政部門負責保障“三線一單”編制、細化、更新等工作經費支出。市生態環境部門加強技術能力建設,切實做好技術保障,指導各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三線一單”有關工作,推動“三線一單”成果應用。

  (三)強化宣傳培訓

  結合管理需求和工作推進情況,充分運用多種形式,加大對全市各部門、各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宣傳培訓力度,切實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應用實施。

  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