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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7-02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畢發〔2020〕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7-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27期(總第663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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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畢發〔2020〕5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社會保險保障中心、財政審計局,北京地區各高校、研究生培養單位,各相關單位: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7月2日


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援靈活就業。積極適應新就業形態和高校畢業生多元化就業需求,支援高校畢業生依託各類平臺到服務預定、技術開發、內容付費等生産性、生活性服務業實現靈活就業。對2020年及以後畢業離校2年內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的本市高校畢業生,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鼓勵企業吸納。鼓勵各類企業擴大招聘規模,國有企業帶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本市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2020年期間招用畢業年度內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以工代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支援企業、高校、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就業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三、拓寬就業渠道。充分挖掘事業單位崗位潛力,事業單位今明兩年空缺崗位主要用於招聘本市高校畢業生,將2020年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比例提高至80%。擴大基層就業規模,繼續做好鄉村教師特崗計劃、鄉村振興協理員專項招聘工作,鼓勵社區工作崗位、區屬醫療衛生崗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提高大學生徵集入伍比例,優先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各高校、科研院所國家科研項目優先聘用高校畢業生擔任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徵兵辦)

  四、推動創新創業。持續推動創新創業帶動就業,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成果轉化等鼓勵創新創業措施。對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本市高校畢業生、合同期滿鄉村振興協理員等群體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為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依託中關村創業大街、市級大學生創業園及高校分園等“一街三園多點”孵化載體,為評選出的“大學生優秀創業團隊”免費提供2年場地支援和孵化服務。拓展大學生創業板功能,引導多層次資本市場資源對接優質大學生創業企業。深入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活動,營造創新創業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委)

  五、提升就業能力。加強就業觀教育和求職技巧指導,挖掘一批優秀就業指導線上課程,製作一批針對性實效性強的就業指導作品,向畢業生推送。引導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與企業、職業培訓機構合作,大力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定崗培訓。鼓勵本市高校畢業生參加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於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在本市企業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享受個人技能提升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委)

  六、實施階段舉措。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漁業船員資格、執業獸醫資格、演出經紀人員資格、專利代理師資格等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職業資格。對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的準入類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用人單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畢業生的,不得將取得上述職業資格作為限制性條件。事業單位與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知識産權局)

  七、開展精準幫扶。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及時動態更新,及早摸清底數,了解就業需求,實施個性化就業服務。對有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實施“點對點、一對一”就業幫扶,通過就業見習、技能培訓、創業扶持、崗位推薦等措施,確保有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畢業生100%實現就業幫扶。組織開展面向湖北籍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活動,將湖北籍2020年北京地區高校畢業生納入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發放範圍。(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委)

  八、優化就業服務。跟進做好就業服務,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積極推進“網際網路+”服務,《就業報到證》實現全程網辦,進一步做好網上招聘、網上指導、網上簽約、網上申報補貼等就業服務。將留學歸國人員、港澳臺青年全面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系,同等提供就業創業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國資委、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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