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0〕183號
經市社區防控組同意,現就當前疫情期間加強我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通告如下:
一、在住宅小區開展室內裝飾裝修必須嚴格執行《關於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調整至二級下社區(村)防控工作方案》有關要求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有關規定。
二、在疫情風險等級降低和中考結束前,確有需要開展室內裝飾裝修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在開工前,要徵得所在社區和物業管理單位的同意,並採取適當措施降噪降塵或進行無噪音項目施工,避免干擾學生居家學習。
三、在施的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需要繼續施工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要與所在社區和物業管理單位進行協商,在沒有相鄰業主反對的情況下,需採取適當措施降噪降塵或進行無噪音項目施工。
四、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