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稅務
  2. [發文機構] 財政部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4. [實施日期] 2020-03-01
  5. [成文日期] 2020-02-28
  6. [發文字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7. [廢止日期] 2020-05-31
  8. [發佈日期] 2020-03-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個體工商戶復工複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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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

  為支援廣大個體工商戶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時加快復工複業,現就有關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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