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平谷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4-2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4-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平谷區教育委員會關於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列印
字號: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20〕5號)文件精神,為依法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結合我區實際,對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落實全國和北京市教育大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教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四個服務”水準,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嚴格規範入學秩序,加強入學工作管理,確保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區級為主,組織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三)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四)堅持平穩有序、嚴格規範,通過鞏固成果,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努力保障入學機會均等。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小學入學。

  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平谷區戶籍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在平谷區的適齡兒童均須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資訊採集,免試就近入學。

  (1)農村地區。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學齡人口資訊採集表(須經監護人簽字)、家庭戶口簿和房屋産權證到村對口小學登記入學。

  (2)城關地區。由區教委統一劃定各校服務片,區教育考試中心(以下簡稱“考試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負責組織實施。適齡兒童家長或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學齡人口資訊採集表(監護人簽字)、戶口簿和房屋産權證等相關材料到服務片所屬小學登記入學。

  (3)本市外區戶籍無房家庭,長期在平谷區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平谷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區教委依據家庭實際居住地就近協調入學。

  2.初中入學。

  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應當進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具有平谷區戶籍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在平谷區的小學畢業生,須按照區教委統一劃定的服務片,依據戶口簿和房屋産權證等相關材料登記入學。

  (1)農村地區。採取就近登記入學方式,依據“初中入學登記表”資訊升入對口初中校。

  農村地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由於戶籍或居住地變更,需要到戶籍或居住地初中校登記入學的,需將家庭戶口簿和房屋産權證等相關材料,由就讀小學審核後交到所在學區,學區將符合條件學生的相關材料交考試中心審核,符合條件的學生按戶籍或居住地登記入學。

  (2)城關地區。採取就近登記入學方式,按照統一劃定的服務片,依據戶口簿和房屋産權證等相關材料,由考試中心和招生校共同組織實施。

  (3)回戶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升入初中。5月11—17日完成申請、審核、登記工作,逾期不予辦理。家長持戶口簿、房屋産權證等相關材料電話聯繫學籍所在小學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學校在初中入學系統上提交轉出申請,家長電話聯繫考試中心辦理審批手續,再電話聯繫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招生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原學籍所在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二)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臺辦認定的台胞子女、區僑務部門認定的華僑子女,持有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後研究人員進站備案證明》(加蓋博士後設站單位公章)、現役軍人證件及部隊師(旅)級單位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隨軍家屬身份確認函等能確認身份函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三)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平谷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平谷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按規定時間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基本資訊登記,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平谷區務工就業證明、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證明證件,於5月11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和居住地轄區內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電話預約初審。初審合格的,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按規定時間匯總名單報送聯審小組;聯審合格後,家長自行列印資訊採集表,並到區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繫就讀。

  2021年起,非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需要在平谷區升入初中繼續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須審核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平谷區務工就業證明、在平谷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等證明證件材料,審核通過後到區教委確定的初中校就讀。

  (四)同等條件優先保障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學。

  (五)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規範管理,嚴格審批。

  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教育服務保障工作。2020年8月31日滿6周歲需入小學的,按適齡兒童戶籍或法定監護人房産所在地,在平谷區入學政策範圍內,根據入學意願優先安排保障。2020年完成小學教育需升入初中的,按學生小學學籍、戶籍或法定監護人房産所在地,在平谷區入學政策範圍內,根據入學意願優先安排保障。

  四、相關政策及工作要求

  (一)區教委根據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戶籍、房産等因素,按相對就近原則,合理劃定學校服務範圍,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學規則。

  (二)強化部門聯動審核,區教委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合法穩定工作、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挂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等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三)實行計劃管理。各學校須嚴格執行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四)公辦寄宿制學校招生

  公辦寄宿制學校招生,按區教委批准的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招生工作。要對招生範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五)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嚴格執行民辦中小學招生簡章、廣告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以招收其審批機關所在區域內學生為主。

  (六)嚴格學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學學籍管理資訊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各區要加大民辦學校學籍監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就讀。

  (七)嚴肅入學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工作程式。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冬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嚴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學生。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隨機均衡編班,嚴禁分班前組織考試,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嚴禁校外培訓機構曲解宣傳入學政策,炒作公辦學校排名,將培訓成績與入學掛鉤。嚴禁任何學校私自招生。對於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交有關部門依規依紀處理。

  區教委將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公辦學校嚴肅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直至免職。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民辦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減少招生計劃、警告、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止招生、停止辦學、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並納入黑名單。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各校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嚴密組織,規範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要及時公佈學校(含民辦)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結果等資訊;要加大力度,認真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了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明確升入優質高中預期;要建立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附件:2020年平谷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北京市平谷區教育委員會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2020年平谷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020年平谷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日程安排.jpg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