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20〕238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進一步明確項目範圍、簡化審批手續,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資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一律取消核準改為備案,按照簡易低風險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備案並賦碼,項目具體管理按照《關於做好外商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20〕232號)執行。
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央企自籌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按照簡易低風險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備案並賦碼。
三、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免於辦理節能審查。
四、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依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號)執行,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範圍的,企業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