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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2-25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0〕23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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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0〕238號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進一步明確項目範圍、簡化審批手續,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資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一律取消核準改為備案,按照簡易低風險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備案並賦碼,項目具體管理按照《關於做好外商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發改〔2020〕232號)執行。

  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央企自籌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按照簡易低風險有關規定辦理項目備案並賦碼。

  三、屬於簡易低風險項目清單範圍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免於辦理節能審查。

  四、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依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號)執行,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範圍的,企業可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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