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海關
  2. [發文機構] 海關總署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2-01
  5. [成文日期] 2020-01-17
  6. [發文字號] 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1-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海關總署關於調整193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監管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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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海關總署決定對193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對應的監管要求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對“4001100000”等2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和進/出境植物、植物産品檢疫。

  二、對“4101201110”等191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商品,不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實施,調整後的監管要求見附件。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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