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9〕157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降低企業通關成本,促進貿易便利化,經前期試點和風險評估,海關總署決定對進口汽車零部件産品在全國海關推廣實施採信便利化措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涉及CCC認證的部分進口汽車零部件産品(見附件),海關在檢驗時採信認證認可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二、對涉及重大品質安全風險預警措施需實施抽樣送檢的,按照海關實際風險布控指令執行。
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適用商品HS編碼目錄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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