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海關
  2. [發文機構] 海關總署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1-01
  5. [成文日期] 2019-12-26
  6. [發文字號] 公告〔2019〕21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12-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海關總署關於全面推廣“兩步申報”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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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216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決定全面推廣進口貨物“兩步申報”改革試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口收貨人或代理人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開展進口貨物“兩步申報”,也可通過“掌上海關”APP開展非涉證、非涉檢、非涉稅情況下的概要申報。

  二、境內收發貨人信用等級為一般信用及以上,實際進境的貨物均可採用“兩步申報”。

  三、推廣“兩步申報”改革同時保留現有申報模式,企業可自行選擇一種模式進行申報。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其他相關事項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27號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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