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20〕44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階段性調整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階段性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2日至3月15日,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為82.6元/吉焦(含稅);自2020年3月16日至6月30日,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為77.5元/吉焦(含稅)。
二、各燃氣電廠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按照政策執行時間追溯,妥善做好退費清算工作。
三、本通知執行時間自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通知規定外時間,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仍按京發改〔2019〕1546號文件執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