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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2-22
  5. [成文日期] 2020-03-27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0〕444號
  7. [廢止日期] 2020-06-30
  8. [發佈日期] 2020-03-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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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0〕44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援企業復工復産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7號),為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支援企業復工復産,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階段性調整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階段性下調本市各類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後價格具體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相關規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證穩定供應。燃氣企業已按原標準收費的,應當按照本通知規定的降價時間和標準進行追溯,妥善做好退費清算,確保用戶獲得降價紅利。

  三、本通知規定時間外,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仍按京發改〔2019〕1544號文件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階段性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北京市階段性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附件:北京市階段性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jpg

  注:本表價格調整執行時間自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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