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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1-08
  5. [成文日期] 2020-01-08
  6. [發文字號] 京高法發〔2020〕2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1-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推行“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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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高法發〔2020〕26號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知識産權法院;

各區人民法院,北京網際網路法院;

市高級法院各部門: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推行"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的意見》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會2019年第60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各院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1月8日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面推行"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的意見

  為充分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切實將"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打造成為響應北京市委"接訴即辦"工作機制的法院實踐版,深化落實司法公開工作機制,不斷提升司法為民工作水準,進一步改進審判工作作風,結合全市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踐行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宗旨,堅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深度整合全市各級法院訴訟服務、監督管理等資源,推行"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2.總體目標。全面推行"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確保聯繫法官到位率100%,力爭反映事項辦結率100%,深化司法公開、轉變司法作風、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3.基本原則。各院辦理聯繫法官訴求應當堅持便民、及時、規範、高效的工作原則,服務當事人,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服務法官,切實減輕審判團隊工作負擔;服務審判管理,有效積極輔助領導科學決策。

  二、基本內容

  4.拓展渠道。法官應通過與人民群眾的有效溝通,切實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人民群眾在未能直接聯繫到法官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前往訴訟服務大廳、撥打12368熱線諮詢,使用"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北京法院訴訟服務"微信公眾號、"北京移動微法院"留言等方式提出聯繫法官訴求。各院應確保聯繫法官渠道暢通,人民群眾通過大廳、網站、微信等渠道聯繫法官不暢的,可以通過撥打12368熱線進行投訴。

  5.接訴即答。訴訟服務人員應充分利用資訊技術手段,有效整合甄別篩查聯繫法官各類訴求,做好對訴求類型的繁簡分流。對訴訟諮詢、案件查詢、遞交材料等一般性訴求,可以直接答復處理的,通過人工或信息化方式盡可能第一時間即時處理。

  6.接單即辦。對涉及法院行使審判權或者與案件密切相關的聯繫法官訴求,通過"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向法官派發工單。由審判團隊嚴格按照北京法院《"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網路工單辦理規範》《關於處理"給大法官留言"網民訴求的工作規範》《12368人工語音訴訟服務熱線工作規範》等相關規範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辦理工單。

  7.專職聯絡人。各院訴訟服務部門應指定聯繫法官工作聯絡人,並在相應場所予以公示,負責督促審判業務庭室按期處理和回復訴求。聯絡人應熟悉審判業務、善於做群眾工作、熟練操作"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

  8.應急機制。各院對人民群眾反映的涉重大問題或有緊急情況、有危險苗頭的訴求,應及時有效處置,預防和避免發生突發情況、網路輿情或群體性事件。

  9.內部協同。市高院訴訟服務辦公室每月從涉及反映立案、審判、執行和法官工作作風等多個方面的工單中摘出典型問題,匯總至市高院監察室進行審務督察。每月將聯繫法官訴求集中反映的熱點難點重點問題,匯總至市高院審判管理辦公室進行專項督查。

  10.分析總結。市高院訴訟服務辦公室建立月刊、摘報機制,以"訴訟服務一體化應用系統"自動生成的數據為基礎,加強對聯繫法官各類訴求的運用。定期對各類訴求及審務督察、專項督查反饋情況進行分析、歸類、總結,緊貼審判工作實際,準確把握聯繫法官工作運作態勢,真實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務實推動工作,紮實推進整改。

  11.未訴先辦。利用聯繫法官訴求的大數據分析,梳理總結"未訴先辦"問題類型,在人民群眾提出訴求前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找準發力方向,推動形成"未訴先辦"主動治理格局,力求通過一個訴求解決一類問題,通過一個案例帶動專項治理。

  三、保障措施

  12.一把手工程。各院要把聯繫法官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實行"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確保聯繫法官工作高位推動、統籌推進。同時,各院要建立聯繫法官工作協調推進機制,進一步增強工作合力,形成跨部門齊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13.聯席制度。各院黨組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院長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情況納入黨組常規議題或院長辦公會督辦議題,專題研究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和難點事項。市高院不定期召開由各院院長參加的聯席會議,對聯繫法官工作和訴求反映問題進行聯合研判,落實工作責任,推動問題解決,研究具體措施,形成資訊互通、優勢互補、協作配合的北京法院聯繫法官訴求回復互動機制。

  14.考核監督。充分發揮年度績效考核的激勵引導作用,將聯繫法官工作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加大督查問責力度。同時,加強對聯繫法官工作辦理情況的監督管理,由市高院訴訟服務辦公室以問題為導向,每月對各院訴求辦理情況進行分類通報,並對成績排名情況進行公示,必要時由市高院主管領導召開約談會,直接對排名落後的法院實施精準監督和執紀問責。

  15.責任追究。對於敷衍搪塞訴求當事人,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按期辦結、妥善處理而引發負面輿情的,以及存在錯誤和瑕疵經提示仍拒不糾正、補正的,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其他

  16.鼓勵創新。鼓勵各院創新"接訴即答""接單即辦"聯繫法官工作機制,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

  17.實施時間。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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